个人缴纳更多的公积金以避免税是合理的,但是最多只能以前一年平均薪水的12%缴纳,但是该单位不一定愿意缴纳更多的公积金。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均应在所得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是所有工资收入减去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金额。因此,公积金完全免税,无需缴税,但是公积金在每个地方都有上限。不可能为所有收入支付公积金。通常,在每个地方或企业中,工资的8%,10%或12%这三个比率并不完全相同,并且可以满足这三个比率。
多付公积金可以为公司免税,因为公司对雇员的缴款可以在税前扣除。同时,这也是一种隐性的福利之道,可以提及员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如果您支付更多,还涉及其他问题。更不用说,更高的工资将增加员工的社会保障支付基数,并且相应的公司也将为员工支付更多的社会保障费用,并且如果他们支付更多的公共积累资金也不会出现这种问题。另外,支付更多的工资可能会导致员工纳税。过度支付公积金是一项隐性福利,不像直接薪资那样引人注目,但这对员工而言却是真正的,相对低调的福利。
不可能。
住房公积金的付款方式:
员工和单位必须提供住房公积金,其比例不得少于员工上一年平均月薪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增加存款比率;
具体供款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告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中央政府批准;原则上,城镇个人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存款人的月平均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者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
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押金,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