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外汇收益用于抵销财务费用和增加净利润。
借款:财务费用-汇兑损益(红色字母)
借:银行存款
您引用的示例不会产生汇兑损益。产生汇兑损益的条件是,银行存款或活期账户在月底仍具有外币余额,并且调整了汇兑损益。在此示例中,没有活期帐户,银行存款以即时汇率计算。它被转换为收款和付款,因此没有汇兑损益。
假设您购买商品时,即表示您同意供应商在一个月后付款,而不是在当时付款,并且您需要在一个月后付款,然后会产生汇兑损益:
借:库存商品100
贷方:应付帐款100
假设付款时的汇率是1美元= 9元人民币,或者直到月底才付款,而月底时的汇率是1美元= 9元人民币,所有这些都会产生汇兑损益:
借款:财务费用-10 10 *(9-10)
贷款:应付帐款-10
汇兑损益的概念
也称为汇兑差额。由于使用不同货币或相同货币的不同汇率,在记账外币交易,兑换操作,期末账户调整和外币报表转换时,记账本位币转换产生的差异。简而言之,汇兑损益是由于在各种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过程中使用不同的汇率导致的基础货币金额的差异。
汇兑损益的分类
根据所产生的业务,通常在企业运营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可以分为四种类型:
1.发生以外币计价的交易时,因索回或偿还债权和债务而产生的汇兑损益称为“交易外币汇兑损益”;
2.外币和簿记标准货币或一种外币与另一种外币进行兑换时发生的汇兑损益称为“汇兑外币汇兑损益”;
3.在现行汇率制度下,在会计期末,所有外币债权,债务和外币货币基金账户将根据期末社会认可的汇率进行调整,导致汇兑损益,称为“调整后的外汇汇兑损益”。;
4.在会计期末,为了合并会计报表或修改会计记录并重写会计报表,将外币计量单位的金额转换为会计货币计量单位的金额,并且过程中产生的汇兑损益,被称为“外币汇兑损益的折算”。
除了正常营业期间发生的一般外币汇兑损益之外,企业还具有异常营业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和营业期间发生的特殊外币操作。包括企业成立时收到外币投资引起的资本转换差额的汇兑损益;企业设立期间外币收付业务产生的外汇损益;企业清算期间公司资产及外币长期和短期债权债务的调整结算处理产生的汇兑损益;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特殊外币业务,例如外币长期投资,外币长期负债和外币风险规避措施,也会产生汇兑损益。
通常,只要汇率发生变化,无论期末实际业务是否发生,都应在期末确认汇兑损益的实现。其他人则认为,本期确认汇兑损益应基于以下事实:即发生了实际的外币买卖,本期已经解决了外币债权和债务,作为确认汇兑损益的基础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必须推迟至以后的会计期间,即当实际业务发生或完成结算时,可以视为已实现的汇兑损益,并计入当期损益。
外汇损益的影响因素
1.汇率对外汇损益的影响
汇率是两种不同货币之间的汇率和汇率,也是一国货币单位在另一国货币单位中表示的价格。会计汇率是记录外币交易时使用的汇率。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益。会计汇率的类型和会计汇率所属的时间不同。将对外汇损益产生影响。财政部94财会字第05号文件《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规定》认识到簿记汇率为市场汇率。关于市场汇率,可以理解为任何金融机构的外币交易价格,现金汇率与金融机构买卖的现金汇率之间也存在差异。因此,应将人民币等值的外币金额的汇率确定为即期交易所买卖价的平均值,即中间价。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94汇资函字第144号文件“关于汇率合并后合资方汇率转换的意见”明确规定,外汇交易的中心价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中国银行是唯一的外汇会计准则。
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汇率可以是发生外币业务之日的汇率,也可以是当月1日的汇率。一旦选择了会计汇率,就无法在注册时随意更改。对于特定应用,可以使用发生外币业务当日的汇率或当月第一日的汇率记录在外币结算中获得的资产,负债以及相关的收入和支出。对于外币投资的资本:1.如果合同或章程有约定的汇率,则应按约定的汇率记账。(二)合同,章程未规定汇率的,注册货币与记账本位币相同的,可以采用当日的汇率记账;
货币与记帐货币不一致,应在首次收到注资时以汇率记帐。外币资产以投资当日或当月1日的汇率记录。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会计人员经常为了方便或已有习惯而做自己的事情,并且没有完全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会有不同的购买成本,不同的销售收入等。会计处理方法的不一致将使会计信息无法比拟。当不同的企业采用不同的簿记汇率时,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也缺乏可比性。
2.两种交易视图对外汇损益的影响在处理月末与国际月外汇买卖业务的初始记录之间的差额时,有两种视图:末端调整方法:一个交易视图和两个交易视图。交易的观点是将购买和出售外币以及将其结算作为业务来考虑,这是业务的两个阶段。产生的汇兑差额不视为外汇损益,但可以追溯到最初发生的外币业务。根据原始购买成本的销售收入进行调整,直到债权和债务得到清偿,交易才能完成。这种方法需要将汇兑差额调整为原账户,手续复杂,工作量较大。尤其是在不同会计期间发生因购买和出售外币引起的债权债务清算时,原先记录的购置成本和销售收入的追溯调整更加复杂,这与成本效益原则不符。 。同时,当汇率波动大,交易金额大时,会在成本,收益和利润的确认中产生较大的误差,降低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因此,此方法在大多数国家/地区不采用,仅在少数企业中使用。
两笔交易概念是一个标志,表明外币业务的实际发生是该业务的完成,并且将购买和付款,销售和收据视为两笔交易。在会计期末和付款日,汇率差额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计入财务费用,不作为资产或购买成本或销售收入调整项目处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进行外币交易时都采用这种交易观点。国际会计准则还认为:“由于货币项目的结算,或采用与当期最初记录或在先前财务报表中使用的汇率报告不同的汇率报告货币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在形成当期确认为收入或支出。1993年7月1日在我国实施的《企业通用财务规则》还规定,企业应采取两次业务交易的观点,在汇率变动时确认汇兑损益,同时不影响购买成本和销售收入。交易发生时。该处理方法简单,有利于手术,具有成本效益。但是,未实现的汇兑损益也确认为当期损益。像其他应计收入确认的收入和支出一样,不利于相关人员做出正确的决定。
3.已实现损益和未实现损益对汇兑损益的影响
已实现的汇兑损益是指通过发展新的外币业务而正式实现的汇兑损益。此类损益通常不会随汇率的变化而变化,而是固定的损益。未实现的汇兑损益是指由于汇率变动在帐户中产生的汇兑损益,但尚未实现。如果汇率发生新变化,这部分汇兑损益也将发生变化,相关的损益尚未最终确定。关于这两种汇兑损益是否应计入当期损益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人们认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汇兑损益应基于收支的实现,即当期实现的汇兑损益应确认为损益。本期未实现汇兑损益不能确认为本期损益。这种处理方式可以真实反映当期损益,但是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而外币业务采用支付与支付制度,这与一致性原则背道而驰。
的另一种观点是,当期损益中包含的汇兑损益应根据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也就是说,无论已实现的汇兑损益还是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均应计入当期损益。只要当期汇率发生当期损益变化时,应确认已实现汇兑损益,因此所有外币债权,债务和货币资金的余额应按所有外币账户余额的当期汇率进行调整。所产生的汇兑损益应计入该帐户,无论其是否在当期实现本期损益。这种处理方法与企业整个经济业务的处理方法一致,但是当汇率波动较大或汇率继续沿一个方向变化时,账面反映的损益将长期增加或减少。时间。当汇率继续向上或向下变化时,有必要不断调整未实现的汇兑损益,特别是那些长期的外币债务和债务账户,这将导致汇兑损益的大额损益,导致虚假增加或损失账面利润。减少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分配,如果增加是错误的,利润将分配过多;错误减少会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信誉度。对于那些想要操纵利润的公司,他们可以随意调整汇兑损益以实现操纵利润的目的。
外汇损益表处理方法
汇兑损益的不同性质应包括在不同的会计报表中,从而影响财务报表的不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