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与避税,跨境反避税案例分析

提问时间:2020-04-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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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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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济学解释跨境电子商务税收

到目前为止,美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电子商务的税收法律法规。主要要点是:免除通过互联网交易的无形产品(例如电子出版物,软件等)的关税;没有临时收集(或延迟收集))国内的“网络访问税”(internetaccesstaxes)。在美国就免征电子商务关税达成协议后,1998年,美国作为电子商务的领先国家,与132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签署了协议,以维持至少一年; 1999年2011年,美国敦促WTO成员国通过一项协议,将维持零关税的互联网状态再延长一年

在电子商务的发展方面不如美国的美国成员国。 1998年6月,它发表了《关于保护增值税收入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报告》。关于在互联网上销售电子数字产品的关税协议。但是,欧盟还强迫美国同意对通过互联网出售的数字产品作为劳务销售征收间接税(增值税),并坚持要求对欧盟内部的电子商务交易征收增值税(现有税)。成员国以保护其成员国的利益。

在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才刚刚开始但尚未开始。发展中国家一直密切关注国际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希望并提倡对电子商务(电子数字产品)征收关税,以便为保护民族工业和保护民族权益设置障碍。

与一般电子商务相比,跨境电子商务专门指通过电子商务完成商品进出交易的活动。其主要特点如下:第一,通过电子商务完成;第二,通过电子商务完成。第二,货物在国家监督下进出口。三笔资金均已支付,或通过汇款或支付宝电子结算方式。它是通过邮政汇款完成的,个人在阅读完样本后就可以直接在Internet上下订单,而无需看到卖方或支付现金。随着国家和省的积极推动,一些地方发展迅速。 2012年,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广东省位居全国前列,约占70%。东莞市也于2014年成立。“跨境办公室”,开展了为期三年的跨境电子商务专项工作,并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在园区建设,平台建设,业务测试等工作中积极探索。根据PAYPAL的调查,到2013年,只有全球前五大跨境电子商务目标市场(如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和巴西)对中国商品的在线购物需求将达到近700亿元人民币。

跨境电子商务目前分为广义和狭义。从广义上讲,它的特点是各方使用各种信息和手段来实现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货物和资金流动。从狭义上讲,它主要是指B2C和C2C模式,即一个国家的公司通过各种Internet交易平台直接将产品信息发布给外国消费者。现场直播可开展小型批发和零售业务,通过第三方分支机构,银行卡,电汇或现金付款,并使用国际航空包裹或国际快递将产品直接提供给新消费者或外国零售商。商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