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律主体和合同均属实,则这不是A的逃税行为
因为您的工程收入已经被征税,所以您需要支付5%的营业税以及少于7%的少量附加税。您不支付发票就不会开具发票
扬州的公司应该是一家劳务公司,而这些工人是由劳务派遣的,这样可以节省社会保障成本。名义上,您雇用的临时工实际上是为B,B工作它不支付任何税款,但税务局并不知道;
因此,如果您说是逃税,那就是B逃税,这意味着您正在分包合同,B还应承担实际项目收入营业税的5%,以及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邮票或河道收费联盟资金等待税费,以及收入的7%-8%
您要制作工资表,并将劳务费发送给扬州劳务公司。您需要有劳工服务发票和合同发票。没问题
A和B都将从中受益,服务也将获得收入。对S来说没问题。
但是这种事情毕竟不能在桌子上说,您可以在百度上问,税务局也可以看到它,请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