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与雇主的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一次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生活补贴和用人单位支付的其他补贴),且收入在3元以内乘以上一年本地员工的平均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有关规定计算和征收(国税发〔1999〕178号)。它可以看作是一次获取几个月的工资和薪水收入,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具体平均法: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该企业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并以其商数作为该个人的月工资和薪金收入,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税法的规定。企业中个人的工作年限是根据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的,超过12年的是按12年计算的。
国税发〔1999〕178号:因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其次,考虑到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巨大,被解雇的人在一段时间内可能没有固定收入,因此,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被一个人视为一个获得几个月的薪水和薪金收入,并在一定时期内平均。具体的平均方法是:将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企业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和薪金收入,并按照纳税所得额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的规定。企业中个人工作的年数是根据实际工作年数计算的,超过12年的计算为12年。
因此,应将离职补偿金超过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部分,根据工作年数换算为月收入,并应按月支付个人所得税“薪水,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