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公司的福利食堂没有税收问题!因为,福利餐厅应该没有收入或保持平衡!
2.福利食堂通常是指为该单位提供内部餐饮服务的食堂。营利性食堂是指为社会提供服务并获得收入的食堂。
3.在税收方面,国家仅对校园食堂中通过社会管理和独立会计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所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没有其他优惠政策!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可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然后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少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3条明确规定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是企业的一项内容。员工福利费。财政部《关于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 242号)第1条,还包括自营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失业职工食堂统一午餐供应支出,作为职工薪酬的核算内容。。同时,财税[2009] 242号第二条第二款明确指出,每月不提供统一伙食费的午餐费补贴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计算内容,包括在工资总额管理中。
如果内部员工食堂不仅为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而且还为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餐饮服务,则员工食堂已成为一个独立的经营组织,其收入是由于提供营业税是从应税劳务中取得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营业税。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取得食堂开具的餐饮业发票,用于自营职工食堂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