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一级没有任何税费。基金分配收入时:普通合伙人按照企业所得税汇报所得税,有的将享受相应的政策豁免;有限合伙合伙人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税
个人独资和合伙制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规定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人,合伙企业以合伙人为纳税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扣除成本,费用和亏损后的总收入,被视为个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收入,与个人所得税相比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的应税项目,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款所说的总收入,是指企业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劳动服务收入,项目价格收入,财产性收入。租赁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第五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应将全部生产经营收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应当根据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总收入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合伙协议中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则根据生产经营总收入和合伙人数计算出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前款生产经营收入包括企业本年度分配给投资者的收入和企业保留的收入(利润)。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营业收入({
运营,租赁运营收入,适用的单位合同)
整个月的系列应税收入税率(%)
1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5
2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10
3超过10,000至30,000的部分20
4人民币30,000至50,000元以上30
5人民币50,000元以上35
(注:此表中提到的全月应税收入是指根据税法第6条的规定,从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中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