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明假离婚避税,黄岩企业避税案例

提问时间:2020-04-22 11:55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4-22 11:55
最佳答案

《企业税收筹划》案例

1.企业的方法不可行。

2.企业涉嫌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企业A与购买者没有实际业务关系,构成虚假业务。

3.在实际计划中,我们必须始终以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为前提,合理地计划,否则将是非法行为。

案例分析 张某为其妻子王某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

楼上的答案基本上都是错的。

1.这种方法是错误的。

首先,我们必须判断保险金是否属于王的财产。

如果这是Wang的遗产,那么Wang的继承人必须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因此,债权人能否获得此保险的2W的关键在于该保险是否是遗产。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只有三项条件可享受保险利益:1.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无其他受益人; 32.受益人依法放弃或丧失受益权,可以将保险金作为遗产使用,保险人应当履行将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继承人的义务。在此案中,王某指定张为受益人。可以看出,保险金存在于受益人中,不能视为被保险人的财产,也不能将其支付给刘某以偿还债务。

2,错。

《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应由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指定”,“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书面通知后,应在保险单上注明。 ”在

案件中,王某离婚后没有改变受益人,因此他的前妻仍然是这项政策的受益人。保险金应属于前妻。

税收筹划分析题

问题1.租赁费用可以作为房屋,水,电和其他物资的租金进行租赁和核算。至少您可以少付房地产税。因为租金收入的财产税是租金收入的12%。水电费可以由租赁方直接支付。问题2:农场​​和制衣厂可以设置为独立法人。布料厂从农场购买的棉花可以扣除13%的增值税。农场销售的棉花可以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免征增值税。详细的实施细则进一步阐明,法规中的“农业”一词是指种植园,水产养殖业,林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和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即,直接从事种植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的单位和个人,其自有初级产品的销售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减免税率的通知(财税[2002] 12号)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购进增值税一般税由农业生产者。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减免率从10%提高到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减免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 105号)规定:购买农产品,可以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减免税率的通知》的规定,以13%的税率扣除进项税额。 2002]第12号)。

合理避税案例

对于处理和生产废料的企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废料回收业务单位有关增值税政策(财税[2001] 78号)规定,生产企业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购置废料回收经营单位出售的废料,可以按照收税机构开具的一般发票上规定的金额,由税务机关监督,从进项税额中扣除10%。自行购买废料并取得普通发票的,不得抵扣进项税。在这种情况下,废料加工和生产企业可以成立废料回收运营公司作为独立的会计部门。收购废料回收公司后,将其出售给加工生产企业,使废料回收公司享受免税政策。税收成本不会增加,加工和生产企业减少了中间采购环节,降低了运营成本。

例如,企业是主要生产和销售钢铁的工业企业。主要原料是废钢和废铁。主要业务范围是钢铁生产和销售,废料回收和其他业务。采购原料废钢和废铁主要是主要根据自己的收购。2005年12月,该企业被认定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假设公司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3800万元,购进废铁5000吨,废铁1800元,普通发票900万元,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支付100万元运输人民币,20万元用于其他杂项费用,例如装卸费,保险费等,则企业可以执行以下税收筹划。

第一项计划:企业直接购买原材料废钢并获得普通发票。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工业企业不得计算购买废料的进项税额抵扣。因此,企业购买的废钢不作为进项税额扣除。那么,2005年应交的增值税= 3800×17%-100×7%= 646-7 = 639(万元)。

第二个计划:该公司于2005年从废料回收业务部门购买了废钢,并获得了销售方签发的总发票,并受到了国家税务部门的监督。 2005年,2005年应交的增值税= 3800×17%-900×10%-100×7%= 646-90-7 = 549(万元)。第二个方案的费用比第一个方案少90万元。

第三个计划:该公司作为总部,单独成立了一家废料回收公司。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单位出售的废旧物免征增值税;购买废料时支付的运输和装卸费以及其他杂费,可以作为成本和一般发票(给加工生产企业900 + 20 + 100 = 1020万元),因此,该企业应在2005年支付增值税= 3800×17%-1020×10%= 646-102 = 544(万元)。第三种选择要比第二种选择少缴纳50,000人民币的增值税。同时,单独设立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在购买废旧物资时,也可以获得废旧物资买卖差额,为企业带来一定的利润。

显然,在购买价格相同的条件下,使用废料通过废料业务部门外包生产废料进行加工和生产的企业,其税负要比直接购置废料并设立单独的废料少。材料回收作业单位不仅减轻了税收负担,而且还可以用一块石头获得额外的收入并获得两项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