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租期合理避税,免租期间房产税避税

提问时间:2020-04-22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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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2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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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免租期是否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市土地使用税的通知》(财税[2010] 121号)第二条,“房地产,双方免签的租赁合同一段时间内收取租金的,财产所有人应当在免租期内按照财产的原始价值缴纳财产税。 ”

案例分析:免租期和无租使用缴纳房产税的区别

公司A有两个可供其他公司使用的房地产,一个是供合作公司B使用,不收取租金;另一处不动产则在今年初租赁给C公司使用。在此期间,双方均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合同中约定了免租金优惠。那么,这两处房产应如何缴纳财产税呢?让广州本地税收分析为您服务。

广州市地方税指出,根据《中华民国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2条,房地产税由业主支付。财产权属于全体人民,由管理单位支付;财产权由承包人支付。如果财产权人和承包人不在财产所在地,或者财产权未确定,租赁纠纷没有解决,财产保管人或者使用人应当付款。换句话说,财产税一般是由财产所有人支付的,但以上两种情况比较特殊,处理方法也不同。

租赁的房产在免租期内如何缴纳房产税

根据房地产租金收入,应纳税额=房地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地产税是根据房屋的应课税价值,房屋的应课税剩余价值或租金收入,向财产所有人征收的财产税。

财产税的征收标准是从价或分租:

(1)从价税的计算基础是资产原始价值的残值减去10%-30%;

(2)根据物业的租金收入对租金(即房屋租赁)征税。从价税的10%-30%的具体降低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的。

财产税税率是成比例的。如果对财产的残值征收,则年税率为1.2%;如果按物业租金收入征收,则年税率为12%。

应付财产税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计算公式为:

(1)基于属性的原始值

应付税款=物业的原始价值*(1-10%或30%)*税率(1.2%)

(2)根据租金收入征税

应付税款=物业的租金收入*税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