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送一商品的避税方法,买一送一怎么避税

提问时间:2020-04-22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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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2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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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与避税可以区别开来

税收筹划中用于降低税收成本的方法与上述避税方法完全不同。税收筹划方法是一种科学合法的决策方法。它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决策方法的重要分支。在理解和利用方面,这是利用形势并充分利用税收政策的体现。

在过去的公司业务决策中,存在着一个更为突出的问题,即,较少的定量分析和较少的税收考虑量化因素,因此在将来有很大的潜力。

税收筹划虽然仍然是新事物,但已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并为许多企业带来了比避税更多的收益。来自企业界的一位朋友曾告诉记者,当他的化妆品厂与濒临破产的另一家化工厂合并时,化工厂提出的最低收购价很难接受,但考虑到合并,合并后的公司可以弥补所得税前损失的因素,经计算,化妆品工厂可以接受化工厂提出的最低价格而不会损失。合并后,化妆品工厂改善了业务结构,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税收成本。

在经济生活中,我们必须正确把握税收筹划与避税之间的界限,以避免跨越边界的不利后果。知道这一事实,就要充分利用税收筹划手段,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努力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

请高手指点一下避税技巧 -

关于消费税计划的具体讨论

(1)减税计划

《税法》规定,如果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可以根据以下规定扣除已购买,进口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所缴纳的消费税:当前期间的生产收入数量。。此外,允许扣除的应税消费品仅限于从工业企业购买的应税消费品。从商业企业购买的应税消费品,不得扣除。因此,企业应尽可能以出厂价从制造商那里购买应税消费品,这样,他们不仅可以避免从商业企业购买产品的额外费用,而且可以实施减税措施以减少企业的税负。税收负担。同时,应注意,免税消费品的使用应在税法的范围之内。例如,可对购买减税烟草生产卷烟和购买税款化妆品生产化妆品实施减税。但是,对于用购买的应税酒精生产的白酒,用购买的应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不得扣除已缴纳的消费税。

(2)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计划的其他方面

《税法》规定,纳税人的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品除外)用于其他目的,在转移使用时应缴税。其他方面涉及非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和礼品,募捐,赞助,广告,员工福利和激励措施。根据税法,在这些地区使用的那些应被当作销售对待,应缴纳消费税。在计算消费税时,应税销售有以下三种选择:1.根据纳税人当月生产的同一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二)同一月份消费品销售价格或者上月或者最近一个月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数;3.组成应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这三个价格中的哪一个对企业最有利?示例如下:

假设摩托车制造商A仅生产一种类型的摩托车。一个月内,向摩托车拉力赛车手捐赠100辆自行生产的摩托车属于上述“礼物”行为,并需缴纳消费税。

假设A生产的摩托车当月销售价格为5,000元/台。然后

假设A以5,000元/辆的价格卖出400辆车,以5500元/辆的价格卖出400辆车。然后

假设摩托车A的生产成本为4500元/辆,成本利润率为6%,消费税率为10%。

从以上计算结果可以看出:A3> A2> A1。这表明只有在第一种情况下,企业的消费税才可以支付得最少。这就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应有明确的价目表,清晰的会计记录,避免混淆会计记录和增加额外的税收负担。

(3)同时规划具有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

税法规定,纳税人同时经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和数量。如果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单独核算或作为完整的消费品出售,则适用较高的适用税率。这就要求企业改善会计核算,并以不同的税率分别计算应税消费品。如果采用包装销售方式以达到促销效果,则可以将税率相同或相近的消费品视为包装销售。如果可以销售不同品牌的化妆品,如果将护肤和护发产品(消费税率为8%)和化妆品(消费税率为30%)结合在一起销售,将大大增加消费税由公司支付。同样,将谷物和白酒以25%的税率出售,将药用白酒以10%的税率出售给礼品套装也不合算。除非企业整套销售所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增加的消费税和其他成本,否则企业要达到占领市场和推广新产品的战略目的,否则从纯税收角度出发认为企业应按不同税率征税消费品分别核算并单独出售。

(4)计划混合销售行为《

税法》规定,从事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与从事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以及非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应被视为是商品的销售。应征收增值税。如果该商品为应税消费品,则按消费税计算的销售额和按增值税计算的销售额是相同的,它们都是向购买者收取的价格和超价费用。过高的费用包括手续费,补贴,包装租金,运输和手续费以及从购买者那里收取的收款费。例如,一家摩托车制造公司不仅向客户销售摩托车,而且还负责交付出售的摩托车并收取运费。如果将运费用作过高的价格,则应将其纳入销售以计算消费税。如果将运费和应税消费品分开计算,则可以减少销售额并减少消费税。货运部分仅需缴纳3%的营业税,并且无需按应税消费品的高税率缴纳消费税。现在,客户越来越重视售后服务,公司可以考虑成立售后服务部门,专业服务中心等,为客户提供各种营业税或增值税应税服务,并分别计算并为各种劳务收入缴税,以避免高消费税率的额外负担。例如,白酒生产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运输中心来运输所售出的白酒,所收取的运费将征收3%的营业税,而不是25%的消费税,从而节省了税费。

(5)折扣销售和实物折扣的计划

税法规定,当公司采用折价销售方式时,如果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折价金额和销售金额,则可以根据折价后的余额计算消费税;如果再次开出折扣金额,无论其不论以何种方式进行财务处理,不得从销售中扣除折扣。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使用折扣销售作为促销手段非常普遍。特别是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公司通常会提供巨大的折扣率以吸引消费者。因此,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开具发票,可以大大减少销售,少交消费税。有必要避免因发票不当而造成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此外,实际上,经常出现“买二送一”和其他类似的有形折扣销售方法。税法规定,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用于实物折扣时,实物金额不得超过销售扣除额应与销售一样视为“赠与他人的礼物”,并应计算消费税。因此,如果企业将“实物折扣”转换为折扣销售,则可以根据需要扣除。例如,如果一个企业要出售200种商品,则需要给予10件折扣。开具发票时,可以根据销售数量和数量210张开具发票,然后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10件的折扣金额。这样,可以从销售中扣除部分折扣,而无需计算消费税,从而节省了税收支出。

(6)计划出口退税

税法规定,企业应分别核算和报告具有不同消费税率的可出口应税消费品。任何不清楚的适用税率应从较低的适用税率计算。这就要求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以获得应得的退税额,并避免因低税率而减少退税收入。同时必须强调的是,消费税出口退税仅适用于具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直接购买的应税消费品的出口和其他外贸委托的应税消费品的出口。企业,而生产企业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的代理商将不退还消费税。因此,对于具有更多出口业务和更频繁出口的生产企业,可以考虑建立一个独立核算的外贸子公司。制造企业将应税消费品出售给外贸子公司,缴纳消费税,然后对外贸子公司征税。出口消费品,可以获得相同数量的出口退税,从而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应该指出的是,成立外贸子公司的成本可能会高于出口退税的收益。企业应该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并考虑长期利益和整体考虑因素,而不是单方面追求出口退税。短期利益。

(VII)使用付款结算方法进行计划

税法规定,消费税有多种结算方式,导致税收义务发生的时间不同:就信贷销售和分期收取方式而言,纳税义务发生在付款日销售合同中规定的日期;预收据如果是帐户结算,则应纳税的消费发生在应纳税消费品发出之日;如果以收款承诺和委托银行收款的方式出售,则应纳税的消费发生在应税消费品发出并完成收款程序之日等。。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考虑时间价值和资金的现金流量,充分利用各种支付清算方法来推迟纳税时间,为企业带来间接利益。例如,2002年12月25日,企业开征了100万元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率定为10%。如果采用预收款结算方式,则该企业2002年度应交消费税= 100×10%= 100,000元;如果采用分期付款的结算方式,则销售合同规定收款日期为2003年12月25日,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为5%。如果2002年企业不缴纳消费税10万元,则存入银行10万元,至2003年12月25日,可获得利息收入5000元;如果您进行其他投资,例如购买短期投资(例如国债),公司可能会获得更多收入。因此,企业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清算方法来代替提前付款的清算方法,以延迟纳税时间并降低纳税成本。但同时应注意,预付款结算方法比分期付款结算方法具有更多的现金流量。企业在减少税收成本的同时,却增加了资本成本。公司应权衡两者,以实现最低的总体成本,并且彼此之间不要相互视线。

怎么样避税?

税收筹划是为了让纳税人充分利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体系的不完善之处。通过合理安排投资决策,管理和会计方法,他们可以合法享受税收优惠,避免税收政策。由误解或误解引起的陷阱可以减轻公司的税收负担,减少税收支出,增加自身利益,并使公司价值最大化。也就是说,税收筹划意味着在税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当纳税人有多种税收选择可供选择时,选择最低的税收负担来处理财务,经营和交易事务。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的财务管理行为,不同于逃税,逃税和逃税等非法方法。

1.税收筹划的主观原因

作为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国家当然可以依靠其独特的政治地位并通过立法,使这种直接由国家参与的财产重新分配成为强制性和规范性法律。行为和活动。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公民的义务,即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报税,及时纳税,并接受税收监督检查。部。但是,纳税人不会被动地接受税法的限制。通过法律赋予的权利,可以积极参与税收活动。一种是参与立法,另一种是积极利用税收杠杆。在国家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减少税收支出,增加企业利润,并允许行使纳税人的权利。长期以来,由于对纳税人权利的误解,是由于在税收理论和实践中偏重于纳税人的义务宰杀的羊肉。长期结果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纳税人认真思考税收政策-税收筹划。

2.进行税收筹划的客观原因

不完善和不完善的税法及相关法规为税收筹划创造了客观条件。例如,税法本身具有原则性,稳定性和针对性。原则上,无论哪种税收法规都基于简明扼要,都不可能涵盖所有内容。税法所涉及的具体内容与税法原则之间常常存在一些不合适的问题。在稳定性方面,一旦制定了税收法规体系,它就会像其他法规一样相对稳定。但是,社会和经济生活的状态正在迅速变化。由于情况的变化,需要对税法进行相应的修改。但是,税法需要一个过程,并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所有这些都是针对的,但是在特定的应用中,将目标定位到所有数字都位于的位置是不可能且不现实的。原因是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大相径庭,有时情况复杂多样,所有这些都使税收筹划成为可能。

3.税收筹划原则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使公司在应纳税的条件下充分享有并行使其合法权益。税收筹划作为公司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服从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即使公司价值最大化。换句话说,税收筹划通常应旨在最大程度地减少公司税收负担并减少税收支出。这是因为减轻税收负担通常还会导致企业价值增加。两者的变化是一致的,但如果两者的变化不一致,即减轻税收负担反而导致公司价值下降,则应遵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因此,公司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应无条件地减税。相反,它应该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并灵活应用以下原则:

1.全面规划的原则。

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与公司的其他财务管理活动相互影响且相互制约。如果公司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没有专注于实现公司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即最大化公司的价值,而仅将税收作为税收计划的唯一目标,则可能导致公司整体业绩下降收入。其次,从大局出发的原则要求公司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将注意力集中在公司总体税收负担的​​减少上,而不能只关注一种或几种税收类型。

2.成本效益原则。

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公司必须首先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以确定其在经济上是否可行。这是因为尽管税收筹划减轻了公司的税收负担并增加了公司的价值,但公司仍在进行税收筹划中也有相应的成本。在进行税收筹划之前,公司通常需要咨询相关税收专家,甚至聘请相关税收专家进行计划;在整个税收筹划实施过程中,公司必须始终注意公司生产经营和税收法律的变化,以便立即进行修订和补充性税收筹划计划都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构成了税收筹划成本。成本效益原则要求只有在减少税收支出的收益大于其税收筹划成本的情况下,税收筹划方案才是首选。

3.及时调整的原则。

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是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但是,税收筹划计划始终是在一定的法律环境和某些公司业务活动的背景下制定的,这显然是有针对性的并且是时间敏感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公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可能会发生变化,并且该国的相关税法也将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原始的税收筹划计划过时,甚至与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发生冲突。公司必须根据自身运营的变化和所处税收法律环境的变化,不断修订和补充其税收筹划计划,以确保公司能够长期获得税收筹划的好处。

4.基于长期原则。

降低税收成本是公司维护自身利益的必要手段。但是,税收筹划的税收筹划效果不及税法所能达到的效果,只是获得短期利益的权宜之计。过度使用将导致公司运作机制混乱,并最终导致更大的损失。因此,公司必须考虑这种行为的实施是否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税收筹划发展造成实际或潜在的机会损失。

第四,税收筹划的想法

1.充分利用灵活的税收规定。

因为在实际执行中可以容忍和遵守税法的规定,所以纳税人可以使用一些简单的方法来实现税收筹划。

2.充分利用税法中不清楚的规定。

由于税法的规定不确定或不完整,人们对某些问题有多种理解,在实际实施中模棱两可。纳税人通常从自身利益的角度理解。这种理解得到了税务部门的默许,税收计划得以实现。

3.重组亏损公司以进行税收筹划。

因为税法规定,如果公司每年亏损,则可以使用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来弥补公司。如果不足,可以继续每年补足,但最长不超过五年。营利性公司对亏损性公司进行重组,利用亏损性公司的亏损抵销营利性公司的利润,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4.利用性质不同的公司之间的所得税法差异来进行税收筹划。

由于中国的所得税法是根据不同企业的性质分别制定的,因此,由于企业性质的不同,造成相同数量的所得税不平等。公司可以通过合资,租赁,合资,签约等方式改变纳税人的经济性质,最终达到少交所得税的目的。

5.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加速经济发展,中国鼓励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并经营各种经济业务。自1980年以来,我们开设了一些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科技开发区,科技园区和西部大地区。对发展等方面给予优惠税收,主要内容是降低税率,减少税收联系并为纳税人提供更多利益,这客观上在全国不同地区造成了税收差距,供纳税人利用这一差距征税规划创造的条件。

五,税收筹划方法

1.选择最佳投资地点。

无论是国内投资还是跨国投资,公司经理都必须仔细考虑并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税收制度的差异以及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和优惠税率。例如,我国规定,在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山区和贫困地区新建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减免三年所得税。经国务院批准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在浦东投资的外商独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15%,而同期为33%。在其他地区。

2.选择最佳的投资行业和行业。

为了支持和鼓励第三产业的发展,国家可以根据相关税法和法规减免所得税。例如,在生产前,生产中和生产后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地区,有偿技术服务或劳动服务收入暂时免于有偿技术服务或劳动服务收入。为鼓励技术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最近发布通知,要求实施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3.选择融资方式并优化资本结构。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公司借贷的利息支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的税前支付,而股息支出只能用于公司的税后支出。利润。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看,企业向银行借款和企业间相互融资要比自己筹集资金,向社会筹集资金要好。特别是当公司的盈利能力很强时,债务增加,所得税减少更多,公司获得更多的利润。

4.选择最佳的采购目标。

中国目前的增值税制度规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有。如果选择不同的采购目标,则企业承担的流转税额将有所不同。例如,当购买者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时,在购买了一般纳税人的商品后,可以从相应的进项税余额中扣除增值税以支付增值税。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因此税负较前者重。

5.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大小将直接影响企业当期损益,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负担的程度。根据有关规定,某些行业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方法,例如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尽管在整个使用期内使用固定资产,但加速折旧方法和平均年龄法用于计算企业所得税总额。相同,但与平均年龄法相比,加速折旧法滞后于公司纳税期限,并受益于递延纳税。

6.选择库存评估方法。

每个销售期间结转的会计费用金额受库存评估方法影响,进而影响企业当前的税负。例如,在物料按实际成本计价的情况下,在价格上涨的环境下,如果采用后进先出法计算当期的物料成本,企业可以少支出当期税收;否则,当价格下跌时,您应该选择先进先出法用于计算该期间物料的消耗成本。如果价格相对稳定,则应选择加权平均法。值得注意的是,无论选择哪种定价方式,一旦确定了所选择的定价方式,便不能随意更改。如果需要更改,则应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之前将其报告给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7.使用相关的公司转让定价。

关联公司主要是指在购买和销售活动中以低于或高于正常市场交易价格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和受控关系的两个或多个公司。一起。交易。常用的方法是:降低关联公司的定价,以将企业应交的营业税转化为利润;大宗商品交易采取提高价格以转移收入的战略;采用免费借贷或付款方式转移利息负担;无酬或非常规酬金方法用于转移收入;有形资产以非常规价格转让或用于转移利润;无形资产被转移并以无酬或非常规价格用于转移收入。

简而言之,关联公司采用多种方法来控制转让定价以转移利润,这将导致出现以下情况:获利的企业不一定能获利,而亏损的企业也不一定会亏钱。

8.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为税收筹划建立常设机构。

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业务活动的地方。为了利用特区的各种优惠政策,公司名义上位于特区内,但实际上其业务不在特区内进行,因此企业的营业收入或企业在非-特区可以享受特区的税收优惠和特区以外的利润可以通过向公司总部纳税来减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