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计算,是第二种方法更具成本效益。当然,有太多的假设,并且不能保证它与实际情况一致。此外,尽管没有可用的已付保险等,但最终归其所有,尤其是公积金
如您所说,如果工资和年终奖金可以在3个人之间共享,那么这应该是最合适的第一种方法
全年每人约65,000,则扣除各种保险后的月薪为5500,约为4200-4300,因此12个月的税费不足300元。实际有大约45,000种各种保险,大约150,000种
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仅供参考
目前,一般有两种避免年终奖金税收的方法。
首先是年终奖励积分的开发可以少交税。因为在确定税率时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在纳税年度中,对于每个纳税人,此税收优惠方法只能使用一次。作为颁发年终奖的单位,完全有可能通过将其舍入为零来合理地避税。
第二种方法是让员工进行慈善捐赠。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关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捐赠公益事业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捐赠给教育和其他公共事业的收入不超过纳税人的申报收入的30%在税前扣除。计算公式为:税额=应税所得额×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应税所得额=工资收入-法定扣除额-捐赠(不超过捐赠限额)
根据国税2005年第9号,除年终奖金外,所有奖金均应合并到月薪中以计算个人所得税。房东没有透露您的月薪多少,因此无法计算。
个人认为,更好的方法是使他获得年终奖金,该奖金可以应用于优惠税率(但这种方法每年只能使用一次)。计算方法为80,000 / 12 = 6,666.66适用的优惠税率为20%,快速计算扣除为375。因此,应付奖金为80,000 * 20%-375 = 15,625。(如果房东在月度奖金少于1600时获得此年终奖金,则可以计算为(80,000-1600)* 20%-375。但是,如果月薪大于1600,则当月薪金应扣除1600。计算月薪(计算奖金时无法再扣除)。
因为房东没有告知月薪,所以没有办法知道是否还有其他更好的避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