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列支敦士登,安道尔,摩纳哥,开曼群岛,百慕大,巴哈马,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等是避税天堂
2.避税天堂是税率很低甚至完全免税的国家或地区,但可能只有少数几种税种较低,适用于个人或企业组织具体分类。个人从避税天堂中受益的一种方法是迁移到该地区,这样法律只需向免税港口政府缴税。此外,个人或商业组织还可以在避税天堂建立子公司或独立的法人实体(即普通法体系下的公司或基金)。资产转移到新公司后,他们可以从现金中获利并因此支付较低的费用或免税。但是,很难一概而论此方法是避税还是逃税。这取决于相关的国家或地区,以及相关个人或机构的具体情况。
所谓的“避税天堂”是指吸引外资并繁荣国家或地区经济,确定国家或地区的一定范围,允许外国人在此投资并从事各种经济,贸易和服务活动的避税天堂,获得收入拥有财产但不对其施加直接税,不实施低直接税率或实施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
避税天堂主要是较小的沿海国家和内陆国家,甚至是小岛或“飞地”。他们的自然资源稀缺,人口少,经济基础薄弱。但是由于它具有某些“优势”,因此吸引了许多外国公司在此注册。除列支敦士登外,安道尔和摩纳哥以及开曼群岛,百慕大,巴哈马和荷属安的列斯群岛都是避税天堂。
最典型的避税天堂是英属维尔京群岛。该岛面积仅为153平方公里,但吸引了约40万家公司聚集在此,因为岛国政府于1984年通过的《国际商业公司法》允许外国公司在当地设立``离岸公司"",并且提供极为优惠的政策和配套的金融服务。
正是这些避税天堂拥有宽松的政策环境和良好的金融服务,使它们成为某些公司避税的“天堂”,并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反避税的主要目标。国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