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并有违法所得。
(1)冒充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或使用欺诈性的居民身份证;
这是一项行政责任
首先,出于行政责任,如果使用伪造的身份或他人的身份证明书来处理相关的证明书或文件,则该证明书或文件是无效的。第二,刑事责任。使用文件进行欺诈和其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您提供的相关信息,您只能执行上述回答。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信息,请尽可能详细地填写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以十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
(2)购买,出售或使用伪造或更改的居民身份证。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欺诈性居民身份证,应当由公安机关收缴。
第18条伪造或更改居民身份证的任何人均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所列从事犯罪活动的行为之一,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运输,教育,医疗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披露在执行职务或提供服务时获得的居民身份证中记录的个人个人信息,即构成犯罪。 , 和他们调查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犯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拘留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前两款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