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计算,是第二种方法更具成本效益。当然,有太多的假设,并且不能保证它与实际情况一致。此外,尽管没有可用的已付保险等,但最终归其所有,尤其是公积金
如您所说,如果工资和年终奖金可以在3个人之间共享,那么这应该是最合适的第一种方法
全年每人约65,000,则扣除各种保险后的月薪为5500,约为4200-4300,因此12个月的税费不足300元。实际有大约45,000种各种保险,大约150,000种
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仅供参考
目前,一般有两种避免年终奖金税收的方法。
首先是年终奖励积分的开发可以少交税。因为在确定税率时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在纳税年度中,对于每个纳税人,此税收优惠方法只能使用一次。作为颁发年终奖的单位,完全有可能通过将其舍入为零来合理地避税。
第二种方法是让员工进行慈善捐赠。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捐赠给教育和其他公共事业的收入不超过纳税人的申报收入的30%在税前扣除。计算公式为:税额=应税所得额×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应税所得额=工资收入-法定扣除额-捐赠(不超过捐赠限额)。
由于年终奖是一次性发放的,因此对于员工来说,年底的一次性收入比较高,相应的税种和税率也会提高。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在2005年推出了优惠税率法来计算年终奖金。
根据年终奖金税率的优惠税率法,当员工的月收入超过免税额(目前为3500元的标准)时,将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根据12月份的数据,为确定年终奖的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而获得的结果。
在另一种情况下,如果员工的月收入未超过免税额,则将使用一次性的年终奖金来弥补免税额与剩余的年终差额奖金将除以12.确定税率并根据相应结果快速计算扣除额。
因此,注意减税的关键点对实际税收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企业来说,在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还可以采取一些合理的避税方法和措施来帮助员工减轻税收负担。
专家建议,通过分享佣金和年终奖金等大笔收入,可以降低员工收入的税率并降低税率。正如上面提到的某些税收起征点问题中提到的那样,发放年终奖金时,您可以在当月收入与年终奖金之间取得平衡,并在较低税率水平中尽可能多地包括该收入,以及相应的税率。它也将减少,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第二种方法是年终奖金收入的多元化。除了一次性的现金收入,公司还可以考虑增加员工福利的形式。例如,更好的做法是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这会增加员工数量。收益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也达到了合理避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