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某些形式,方法和手段来避税或减税。基本上有三种形式:合法类型,非非法类型,合法形式和非法内容。
常用的避税方法:
1.转让定价:通过关联企业,可以避免总体上最大的避税义务。产品和服务的交易未按市场价格进行,高收入和低出口区域用于高税率地区,低收入和高出口区域用于低税率地区以实现整体避税。跨国公司中甚至还有各种形式的发票公司。
第二,企业库存定价避税:使用特定的内部会计方法和库存的市场价格变动,使用高转换成本,低转换方法。
第三,折旧:税法允许的折旧方法,对企业有利。
第四,资产摊销方法:应保留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低值易耗品,包装材料和材料的摊销,以最大程度地提高成本并最大程度地降低税前利润。
第五,融资和租赁方法:通过支付租金来减少公司利润和税基。
六。信托方式:通过在税收优惠区设立信托机构,将非优惠地区的财产附加在税收优惠区的信托机构名称上,并采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
VII。与避税的链接:例如,与科学研究,福利,教育以及贫困地区和旧地区的链接。
综合利用避税法应有两个先决条件:
首先,使您的产品属于减免税范围,并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
其次,避税的成本不会太大。否则,如果企业不是综合利用企业,为了获得减免税的好处,改变生产形式和生产内容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2)。出口退税和避税法。也就是说,一种使用中国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的避税方法。中国税法规定,所有申报出发的出口产品,应退还所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国家无法退还的产品除外。出口退税产品,应按照国家统一批准的退税率计算退税率。
企业采用出口退税和避税方法。必须熟悉退税的范围和退税的计算方法,力争使企业出口达到合理退税的要求。对于某些企业而言,欺诈税务官员或海关官员的“出口退税”是不可取的。
3),《成本与避税法》
成本-费用避税方法是通过合并和核算企业的成本和费用项目来实现最佳价值,从而实现少用或不用税的避税方法。采取成本费用避税法的前提是在政府税法,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条例的范围内利用成本费用价值的最佳组合,以实现利润的最大抵销并扩大成本计算。可以看出,在法律范围内运用某些技术是成本费用避税法的基本特征。
在企业合并中,合并后的企业可以弥补合并后企业的损失。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59号)第1条第5款,合并是指一个或多个企业(以下简称合并企业)将其所有资产和负债转移至另一家现有或新成立的企业(以下简称合并企业),合并企业股东以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本或非股本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依法合并多家企业。
第3条规定,公司重组的税收待遇应有不同的条件,应分别适用一般税收待遇规则和特殊税收待遇规则。
第4条规定,对于公司重组,除遵守本通知中规定的特殊税收处理规定外,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税收处理:
(4)对于企业合并,当事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合并企业应根据其公允价值确定接受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2.合并后的企业及其股东应按照清算法进行所得税处理。
3.合并企业的损失不得结转以弥补合并企业的损失。
第6条规定,如果企业重组符合本通知第5条规定的条件,则交易各方可以对交易的股权支付部分进行以下特殊税收处理:
(4)对于企业合并,公司股东在企业合并时获得的股本支付金额不少于交易支付总额的85%,对于根据企业合并而获得的股权不需要考虑的相同控件,您可以选择按以下条款涉及:
1.合并企业接受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并根据合并企业的原始计税基础确定。
2.合并前合并企业的有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
3.合并企业可以弥补的合并企业亏损限额=合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国家于期末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合并业务发生的年份。
4.合并企业的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应税基础,应以其最初持有的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为基础。
第11条规定,如果企业符合本通知中规定的特殊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税收待遇,则当重组业务完成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当事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提交书面归档信息,以证明它符合各种特殊重组规定的条件。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的,不作为特殊重组业务征税。
根据上述规定,国内法人A公司合并法人公司B,这是公司重组。重组适用一般税收待遇规定的,不得将合并后的B企业的亏损结转以弥补合并后的企业。
如果对重组进行特殊税收处理,则合并后的企业B公司的亏损可以由合并后的企业按照规定的数额结转。实行特殊税收待遇,应当符合财税[2009] 59号文件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合并时企业股东取得的股权支付款额不少于85%。在相同的控制下,不需要考虑的合并。
企业合并的避税方法:
1.进行免税合并和收购。这与公司并购的形式密切相关。根据税收影响,企业合并和收购活动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应税合并和收购和免税重组。免税重组的显着特征是,发生并购活动时,并购方用自己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支付目标公司的资产或有表决权的股份。如果目标公司的股东没有立即出售被收购公司的股份以形成资本收益,那么目标公司的股东在整个过程中既没有收到现金也没有实现资本收益,因此此过程是免税的。
2.使用延期的损失条款。这种避税方法与公司并购的形式没有太大关系。企业主要采用税法规定的净营业亏损补偿金规定,实现合理的避税。当企业一年亏损时,不仅可以免除当年的所得税,还可以将其亏损贷记或递延。如果一家公司存在长期经营亏损,并且由于存在大量的累计亏损而不可能在短期内将亏损转化为利润,那么它通常会被视为并购的目标,或者该公司考虑收购其他获利企业以使用其纳税优点。
3.用资本收入代替常规收入。在某些国家,适用于不同类型资产的税率是不同的。股息收入和利息收入,营业收入和资本收入的税率差别很大。通常,各国的资本利得税率低于一般所得税率,这为企业合理规避税收提供了一种途径。通过并购成长型公司,成熟的公司可以首先使用应支付一般所得税的部分股息为目标公司提供必要的资金;在一段时间后,然后出售目标公司以实现资本收益。
4.使折旧资产的市场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目标公司资产价值的变化通常是并购的强烈动机。根据会计惯例,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反映了其资产的历史成本。税法还要求固定资产的折旧以账面价值中反映的历史成本为基础。即使资产的市场价值高于账面价值,也会计算折旧。基础保持不变。
5.并购企业将目标公司的股票转换为可转换债券,然后在一段时间后将其转换为普通股。这至少可以产生以下税收收益:首先,并购方可以通过预先扣除可转换债券利息来减少所得税,而且如果支付的利息金额很大,则可以节省大量税款。其次,并购方可以保留这些债券在这些债券转换为普通股之前,公司可以享受推迟支付资本利得税的好处。
6.充分利用现金流的分散性。通过合并和收购,在未来期间,一家公司的利润将由于另一家公司的亏损而被抵消或减少,这将因现金流量减少的可变性而节省税款。迈耶和迈尔斯指出,这是税收不对称的结果,政府使用税收不对称来分享营业收入,而不分享业务损失。
7.利用收购。具体方法是并购方确定净资产重置价值高于市场价值的目标企业,然后在投资银行的帮助下通过发行垃圾债券迅速筹集资金,然后实施合并并收购目标公司。并购成功后,使用目标公司资产的营业收入或通过重新包装出售目标公司,并使用收益赎回垃圾债券。这样,由于在此过程中使用了大量债务,支付利息可以获得大量的税收减免。
普通企业通过并购实现避税的主要途径有七种。
1.进行免税合并和收购。这与公司并购的形式密切相关。根据税收影响,企业合并和收购活动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应税合并和收购和免税重组(注:要实现免税重组,通常必须满足某些限制。)免税重组的显着特征是,发生并购活动时,并购方用自己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支付目标公司的资产或有表决权的股份。这样,如果目标公司的股东没有立即出售被收购公司的股份以形成资本收益,则目标公司的股东在整个过程中既没有收到现金也没有实现资本收益,因此此过程就是免税的。通过这种并购方式,企业无需纳税即可成功实现资产的流转。在1963-1968年的世界并购浪潮中,约有85%采用了这种形式。回顾历史发展过程,现金支付在美国资本市场中并购上市公司中所占的份额逐年下降,而权益支付法和现金权益混合法则逐年增加,如下表1所示。在非上市公司中,股权支付占很大比例。从1991年到1995年,股权支付方式平均占48%,到1993年达到54%。股权支付在国际企业并购中被广泛使用,尽管与其便利,节省成本的优点紧密相关,但避税的目的也是不言而喻的。
此外,并购各方还可以精心设计并购计划,使交易的每一步都符合免税条件,但总的来说,整个并购活动都是应纳税的并购活动,导致所谓的多步骤交易避税问题。
2.使用延期的损失条款。这种避税方法与公司并购的形式没有太大关系。企业主要采用税法规定的净营业亏损补偿金规定,实现合理的避税。各个国家/地区的大多数税法都规定了递延净经营亏损的规定:当企业在一年中遭受亏损时,不仅可以免除当年的所得税,还可以将其亏损贷记或扣除。向后推迟自由。这样,如果企业存在长期经营亏损,并且不可能在短期内将亏损转化为利润,因为它具有大量的累计亏损,那么通常将其视为并购的对象。 ,或者该企业考虑收购其他获利企业以使用其纳税优势。企业之间的亏损交易活动对现行税制构成了挑战,尤其是结转亏损的规定。
3.用资本收入代替常规收入。在某些国家,适用于不同类型资产的税率是不同的。股息收入和利息收入,营业收入和资本收入的税率差别很大。通常,各国的资本利得税率低于一般所得税率,这为企业合理规避税收提供了一种途径。例如,内部投资机会较少的成熟公司可以收购成长中的公司,从而用资本利得税代替一般所得税。一般来说,由于缺乏投资机会,成熟企业的股息支出很多,需要缴纳比较重的一般所得税。但是,成长型公司没有或只有很少的股息支出,但是它们需要连续的资本支出或非资本支出。,税收负担更轻。这样,成熟的企业可以首先使用应支付一般所得税的部分股息,通过并购为目标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一段时间后,出售目标企业以实现资本收益。具有许多投资机会的成长型公司通常会采用非股息策略来避税,并吸引一群倾向于这种非股息策略的股东。
4.使折旧资产的市场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目标公司资产价值的变化通常是并购的强烈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