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将资金从公司帐户转入其自己的帐户并非违法。
公司帐户是由存款人以单位名称作为单位银行结算帐户开设的银行结算帐户。单位银行结算帐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帐户,普通存款帐户,特殊存款帐户和临时存款帐户。将
公司帐户转移到个人帐户的目的可用于为员工(包括法定代表人)提供日常转移和付款及利益的清算以及贷款的其他清算需求,但是应注意,如果转移是少量,无法多次传输。
“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
第33条
基本存款帐户是存款人的托管帐户。资金的存入和支付以及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每日提取的工资,奖金和现金,应通过该账户处理。
第34条
普通存款帐户用于处理存款的存款和取款,贷款还款以及其他收款和还款结算。该帐户可以处理现金存款和提款,但不能提取现金。
第40条
从银行结算帐户向单个银行结算帐户付款的单位(每个金额超过50,000元)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以下付款方式:
(1)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2)奖状。
(3)由新闻出版,演出主持人等单位与收款人签署的劳动合同或对个人的付款证明。
(4)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和投资公司,彩票发行或承销部门已付款或将钱退还自然人的证明
(5)债权或财产权转让协议。
(6)贷款合同。
(7)保险公司的证明。
(8)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9)农业,副业和矿产品的购买和销售合同。
(10)其他合法付款证明。
如果从单位的银行结算帐户向个人的银行结算帐户支付的金额应纳税,则预扣税款应向开立该帐户的银行提供纳税证明。
扩展数据
第42条
如果将单位的银行结算帐户付款到单个银行结算帐户,则银行应按照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仔细审查原始付款方式或付款方式,并保留一份它,根据会计文件存储。没有提供有关依据或者有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当拒绝处理。
第41条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个人应签发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有关付款方式。
(1)持有支票作为抽屉单元的人委托存款银行收取款项,并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帐户。
(2)以申请人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汇票为单位的个人,以提示向开设该帐户的银行付款,并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