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使用虚假,隐瞒,虚假,不报告纳税申报表,逃避大量纳税款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款超过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代扣代缴人应当采取前款所列措施,不缴纳或少缴代扣代缴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如果前两个动作未经处理多次执行,则将计算累积量。
第一款的行为,在税务机关发布追回通知,支付应付税款和支付滞纳金之后,并受到行政处罚,将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他们因五年内逃税而受到惩罚除刑事处罚或税务机关给予两项以上行政处罚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七条拒绝以暴力或威胁方式缴税的人可以抵税。税务机关除追收被拒收的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拒绝缴纳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五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第68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少付应缴或应缴的税款,应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执法措施追缴未缴或未缴税款外,还可处以未缴或未缴税款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未收,应收和应收税款时,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追收税款,扣缴扣缴义务人。罚款额超过未收税款的50%,不到三倍。第七十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税务机关的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五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