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的销售费用可以在税前支付
1.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缴纳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四条的规定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不动产(以下简称“内地”) “”是指:(1)提供或接受《条例》规定的劳动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因此,您的企业向海外企业支付的佣金应属于上述营业税的范围,因为该海外企业属于为国内企业提供的劳务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1条:营业税预扣代理人:(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不动产境内财产没有营业代理人的,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如果境内没有代理人,则受让方或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因此,业力应为该行为预扣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
因此,外国企业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国内企业向海外企业支付佣金,应区分它们是属于中国设立的机构还是所在地,这一点的确定是基于实施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条例》第五条的执行情况:《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指的机构和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机构和场所,包括:(一)管理机构,商业机构和办公室;
(2)提取自然资源的工厂,农场和地方;
(3)提供劳工服务的地方;
(4)从事建筑,安装,组装,维修,勘探和其他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机构和场所。
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海外公司在中国设有常设机构:如果该海外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第2款所指的在中国设立的机构或地方,中国以外对于事业单位和场所的实际联系收入,境外企业有义务主动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以事业所和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支付服务费的内资公司为扣缴义务人。
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向国外支付佣金的企业应代扣并缴纳营业税。有营业税仓储的,应当按营业税仓储额的比例缴纳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根据财税[2016] 36号的规定,在大本营改革笔记中,中介服务是现代服务中的经济代理服务。第十二条在中国境内出售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是指:
(1)服务(租赁房地产除外)或无形资产(使用自然资源的权利除外)的买卖双方在中国;
(2)出售或租赁的房地产在中国;
(3)用于出售自然资源的自然资源在中国;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况。
因此,应预扣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1条:营业税预扣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其境内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不动产。领土,没有经营机构是否有其国内代理作为代扣代缴代理;如果在中国没有代理,则受让方或购买方为预扣代理。
扩展配置文件:
在现实生活中,在某些情况下很难确定纳税人,因此税法规定了扣缴义务人。营业税扣缴代理人主要包括:
(1)如果委托金融机构发行贷款,则应付税款是作为代扣代缴人委托发行贷款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委托为其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如果将委托方的资金转移到处理机构,则处理机构会将资金借给用户单位或个人,最终将贷款发放给用户单位或个人并获得贷款的处理机构贷款利息将扣留佣金当事人应缴纳的营业税。
(2)纳税人提供建筑和应税服务时,应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代扣代缴税款:
1.如果建筑业采用总承包和分包方法,则总承包商应为扣缴义务人。
2.如果纳税人在建筑业中提供应税劳务并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则无论该项目是否分包,税务机关均可将建筑单位和个人用作营业税预扣代理人:
(1)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及以下项目)项目以在建筑业中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2)纳税人未在提供劳务的地点申请税收登记或临时税收登记。
(3)如果海外单位或个人在领土内有应税行为,在领土内没有机构,则代理人应为应付税款的预扣代理人;如果没有代理人,受让人或购买人代扣代缴税。
(4)如果单位或个人进行表演,而门票被他人出售,则应纳税额为代售代扣代缴代理人;如果表演经纪人为个人,则应为表演所应纳税额商家也应是售票员代扣代缴税。
(5)对于保险业务,应缴税款应为最初的保险人,作为预扣代理人。
(6)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版权和商誉权的个人,应由受让人作为应纳税款的预扣代理人。
(7)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