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不同于银行贷款,贷记其他应付款。条目是:借款:库存现金贷款:其他应付款-XXX询问个人借款的利息费用。正常操作应由对方开具利息发票同期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利息的四倍。
(1)向老板借款时:现金贷款:其他应付款-XX老板
(2)为支付利息,个人所得税的预扣税为利息收入的20%
借款:财务费用
(1)当老板的朋友亲自从公司借钱时
借款:其他应收款-XX贷款:现金(2)偿还通行费和燃油等通行费时
借款:管理费用-旅行费用
贷款:其他应收款-XX人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向个人借款:
1。获得贷款时:
借入: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应付款-应付给**人的贷款
2。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根据税法规定,支付利息时,应预扣个人所得税,税额等于所付利息乘以20%)
借款: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款:应付税款-应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未按月支付利息,并且一次支付的利息很大,则也可以通过“提款费”来计算,即
按月提款:
贷款:预扣费
支付利息时:
借:预扣费
3。退还贷款时:
借款:其他应付款-应付给**人的贷款
来自个人(银行除外)以外的企业的贷款可以参考处理。
在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果支付的利息支出超过了纳税额,则应根据税法进行税收调整。
企业向国内个人借款:
《个人所得税》第8条规定,“对于个人所得税,应将收入作为纳税人,将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缴纳应纳税额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缴纳保证金。准时,并作特殊记录以备参考。前款所称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汇款支付,转移支付以及以证券,实物和其他形式支付。 “因此,企业在向个人贷款支付利息时应预扣个人所得税。
从海外(香港,澳门和台湾)个人借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详细的实施规则,他人使用自有资本或单位和个人的存款,单位或个人提供或接受的个人在中国;营业税项目需加收5%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第十一条规定营业税预扣代理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不动产的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经营机构的单位和个人。领土,应以其领土为代表该人是扣缴义务人;如果境内没有代理人,则受让人或购买者为预扣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拥有债权人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和股息所得,应当宣告并缴纳个人所得的20%。 “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税。第8条规定:
个人所得税,收入为纳税人,支付收入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