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避税天堂的特点:
1.不征税或税率较低;
2.交通和通讯设施;
3.银行保密制度严格;
4.稳定的货币和灵活的汇率控制;
5.有一个重要且不相称的金融业,实质性贸易活动的主要部分相对较小;
6.升级并促进避税天堂成为离岸金融中心;
7.税收协定的存在和适用。
形成国际避税天堂的条件
(1)可以提供独特的避税条件。
(2)有一个与您的避税天堂特征相匹配的地理位置。
(3)完善的社会基础设施。
(4)政治局势稳定。
国际避税天堂的类型
(1)没有所得税和普通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纯”和“标准”避税天堂)。
(2)尽管征收了一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但其税收负担远低于国家和地区的国际一般负担水平。
(3)在实行正常税收制度的同时,提供某些优惠税收待遇的国家或地区。
⑴国际避税天堂(也称为避税天堂)通常是指人们可以使用它们进行所得税或财产税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它的存在是跨国纳税人开展国际避税活动的重要前提。。
⑵国际避税天堂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①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一些国家和地区不仅不征收所得税,而且不征收任何财产税。这种避税天堂通常被称为“纯避税天堂”或“典型避税天堂”。目前,这些纯避税天堂主要包括巴哈马,百慕大,开曼群岛,瑙鲁,瓦努阿图,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汤加等。
②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这些避税天堂包括瑞士,爱尔兰,列支敦士登,海峡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所罗门群岛等。
③所得税仅适用于在该地区具有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尽管这些国家和地区开征所得税(一般税率也较低),但它们不对纳税人的外国收入征税,这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为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提供便利。许多拉丁美洲国家曾经属于此类避税天堂,例如巴拿马,利比里亚,哥斯达黎加等。中国香港也是避税天堂。
④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所得税,但对某些类型的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此类避税天堂包括卢森堡,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塞浦路斯等,并且在上述第二类避税天堂中还包括瑞士,莱文特等。
⑤与其他国家签署了大量税收协定的国家。根据国际税收协定,缔约国双方应向另一国居民提供某些税收优惠,主要是代扣所得税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