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人合伙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159号)第三条,本公司采用“先分后纳税”的原则。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合伙企业,每个合伙人为纳税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为法人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采取“先分税后再税”的原则。年末,根据合伙人各自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各自适用的方法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没有义务代扣代缴。
1.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当地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税务登记代码。
2.纳税期:填写纳税报告期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3.填写日期:填写纳税人处理纳税申报单的实际日期。
4.在表格的内容部分,首先填写投资者的名称,投资者的ID号以及独资或合伙企业的公司名称,公司的税务登记号,公司的电话号码,公司地址和行业类别,以及开设公司银行帐户。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企业地址填写在企业管理机构所在地的地址中,根据纳税人的主要项目所在的行业填写行业类型。
5接下来,填写收入项目。必须填写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支出以及企业利润总额这五列,才能填写独资或合伙企业的营业数据。
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企业的总利润等于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税金和营业外支出
6.税收调整增加额:是指收入和支出项目总额中反映的收入项目的数量,这些收入项目不能被税收法规扣除。它包括超过规定标准的三种扣除,不允许扣除的项目和应税所得项目。其中:
对于超出规定标准扣除额的项目,请填写超过“个人所有制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规定”和其他有关税收规定的企业的扣除标准。扣除的各种成本,费用和损失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具体来说,分为员工工资,员工福利,员工教育管理等11个项目。
对于不允许扣减的项目,请填写根据税收法规不允许扣减的部分,但公司已扣除应增加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损失应税收入。具体来说,分为资本支出,无形资产转让和开发支出等10个项目。
对于应税收入项目,填写企业应弥补的收入,不包括应税收入。对于由于计算错误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的错误报告过多,可以使用负号。详细信息分为计算不足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未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7.减免税额:是指应按照税法规定在总收入中反映的免税收入额,应在扣除额中反映但不反映的支出项目。包括弥补损失,国库券的利息收入,投资者的标准扣除额以及其他四个项目。其中:
弥补损失:填写公司上一年度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该亏损允许在税前进行,并根据规定相应减少。
国库券利息收入:填写公司在购买免税但已包括在收入中的国库券所赚取的利息。
投资者标准费用扣除额:填写税法允许的个人投资者费用扣除额。目前是每人每月1600元。
8.税收调整后的生产和经营收入:输入独资或合伙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总收入。此列中的金额等于企业的总利润加上税收调整的增加减去税收调整的减少。
9。应税收入:填写个人投资者或合伙人投资者的应税收入。
如果纳税人是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则此列等于此表中经税收调整后的生产和营业收入的金额;如果纳税人是合伙人投资者,则此列等于税率调整后的表格生产经营收入乘以按照规定分配比例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10.确定适用税率并计算相关税额。
其中,应付所得税是每年计算的;
在库房中应付的所得税金额等于应付的所得税金额减去所得税扣除额;
期末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已退还)等于仓库中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加上期初未缴所得税额减去实际收入额已付税款。
11.填写年度平均从业人数,工资总额,从其他全资或合伙企业获得的营业收入以及税务部门根据实际业务经营和税收征管情况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管理。
12.最后,相关人员在申报人,填表人,纳税人,代理商等处签字或盖章,注明代理商单位的名称,联系电话等。
填写此表格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如果税款是按照批准的方法计算的,则仅应填写此表格的第一栏,第二栏,第三栏,第三栏,第三栏和第二栏与其他相关列一样,第2列填充了公司的“成本和费用”总额,第38列填充了“批准的应纳税所得额”。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关于对个体经营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如果投资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则在年底,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的税率并计算应纳税额。因此,上述纳税人在申报年终汇款时,除提交本表外,还必须汇总计算并申报其税款。
其中,由于设立企业的投资者全为个人所有,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函[2001] 84号),计算并确定退税额;如果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建立具有合伙性质,则还必须填写经计算和申报的“公司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报告”。全年应缴税额和可退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