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绿卡在中国工作避税,国外买包如何避税

提问时间:2020-05-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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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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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避税问题。一个朋友申请美国绿卡,在国内的资产想通过保险避税,但是美国律师说万能险要交税,不知道

万能保险具有财务性质!您可以购买一些有保证的保险产品。

关于海外买包,中国海关交税

不可能!如果中国海关收税,则以人民币收取,不可能收取美元!!!!您要弄清楚货物是否要由海关征税!!!

急问:一个有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现在来中国工作,可以作为外国居民享受中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吗?谢谢!

它在税单上,选择标准就足够了。如果您有绿卡,并且需要在美国提交纳税申报表,那么您当然应该享受作为外国居民的协议,但是即使您这样做,也不会有太多选择。税表上有两个选项,一个是标准选项,第二个具有很多附加条件,通常只能选择一个。

此外,在中国工作的收入首先要征税,其次,在美国报税时必须申报。

中国人在美国如何避税

您是在说美国未获得“绿卡”的中国人吗?

根据美国税制,您属于美国的非居民外国人。

根据美国税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任何人都是居民外国人,否则就是非居民外国人。

1.举行“绿卡测试”所谓的“绿卡”是指具有美国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该身份的获取源于美国移民局根据转让法发行的外国人登记卡。持有“绿卡”的外国人有权在美国永久居住或工作,也被视为美国税收居民。

2.实质性存在测试

只需加上这段时间内在美国的实际天数,然后遵循《内部税收法》第7701(b)(3)条确定的以下规则:居住天数本年度的居住天数乘以1,上一年的居住天数乘以1。/ 3,则将上一年的停留天数乘以1/6 ...如果俄罗斯人分别在1997年,1998年和1999年在美国停留120天,则在根据上述规则,美国连续三年为180天。俄国人不是1999年美国应纳税居民,因为它少于法定的183天。但是,如果它在1999年在美国停留了123天,它将达到实际的居住标准,并且将被视为美国税收的外国居民。

可以看出,应用第二个条件的关键是确定外国人在美国的实际逗留时间。一般来说,一天中的任何时间都出现在美国(包括美国的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美国的领海以及与主领海相邻的海床和底土)美国享有根据国际法勘探和开发自毁资源的专有权利)也就是说,在美国实际居住一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在美国停留的时间不应算作在美国停留的时间; (1)在美国以外的两个地方之间旅行,但经过美国少于一个小时的停留时间。例如,一个中国人从中国上海旅行到墨西哥墨西哥城,然后在途中转移到美国夏威夷。只要中国人在夏威夷停留的时间少于24小时,就不能算作在美国实际停留的一天; (2)因突发疾病需要在美国逗留; (3)在美国或免税天数。根据美国法律及其所签署的国际税收条约,国际组织的全职雇员和经美国政府认可的外国政府代表在美国享有免税权。参加慈善和多行业筹款比赛的外国教师,学生,受训者和专业运动员也被视为免税人员。因此,他们在美国免税的天数不应算作在美国的实际停留天数。

另外,即使外国人符合第二个条件,如果该人在美国的居住时间少于183天,并且在外国有税收居住地,并且该人与外国有联系,胜过与美国的联系更加紧密,因此外国人不是美国税收居民。

根据上述第2点中列出的时间标准,非居民纳税人只能在时间上做文章,以合理地避免征收美国个人所得税。返回中国停留一段时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