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卡,让商人给发票,并将发票作为福利费。尽管真实的东西算作收入,但毕竟不是现金,没人在乎。
储蓄应计入工资中。
薪tax税=(3000 + 1000-2000)* 10%-25 = 175(元)
支付税= 5000 *(1-20%)* 20%*(1-30%)= 560(元)
其他杂志的作品应支付劳务费,其个人税费=(1000-800)* 20%= 40(元)
本月上缴的税费总计= 175 + 560 + 40 = 775(元)。
:支出节余,一般是指福利支出,因此会计处理应计入“职工薪酬—福利支出”中
借款: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用
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
福利支出受财务控制。他们不超过全年总工作量的14%。它们不用于税收调整。如果超出,则必须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是新会计系统的会计处理方法。
如果仍然是旧系统会计:
借款:行政费用-福利费用
14%控制编号是相同的。
如果发送给个人,则应将其包括在个人的应税工资中,并且应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