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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避税方法的案例分析
这家美国Ishiya跨国公司已在避税天堂百慕大设立了Imei子公司。Isia Company向英国出售了一批商品,销售收入为2000万美元,销售成本为800万美元,美国所得税率为30%。Isia Corporation将这次交易的收入转移到百慕大公司的帐户中。由于百慕大没有所得税,因此该收入无需缴税。
根据正常交易的原则,该公司在美国应缴纳的公司所得税为:
(2000万至800万)×30%= 360(万元)
但是,Yisiya公司没有通过“虚拟避税天堂业务”在公司的美国帐户上显示此交易。尽管位于百慕大的Imei子公司有收入,但无需纳税。如果Imei子公司使用该账面收益进行投资,则该收益也可以免征资本所得税;支付赠与税。这是避税天堂的好处。
[案例284]
美国Mantefu公司在中国和日本设有两个分支机构:金刚公司和清逸公司。美国,中国和日本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5%,30%和30%。美国允许采用逐个国家的抵免法进行税收抵免,但抵免额不得超过与美国税率同时计算的收入金额。假设曼特夫公司今年在美国实现应税收入2400万元;金刚公司在中国的应税收入为500万元人民币;而青衣公司在日本损失了100万元。为了减轻税收负担,曼特夫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降低出售给青衣公司的材料的价格,使青衣公司在日本的应税收入从0变为100万元。
让我们分析一下公司整体税收负担的变化。
1。正常交易条件下的税收负担
(1)金刚分公司已在中国缴纳了所得税:500万×30%
=人民币150万元
在美国的信用额度:500万×35%= 175万实际税收抵免额为150万元。
(2)青衣支行已缴纳所得税,在美国的信用额度为0。
(3)Mantefu公司的总信用额:150万元+ 0 = 150万元。
(4)Mantefu Corporation的已付美国所得税金额:
(2400万+ 500万)×35%150万= 865万
2。交易异常时的税收负担
(1)金刚分公司在中国已缴税:300万×30%= 90万元
金刚分行在美国的信用额度:300万×35%= 105万元,
90万元<105万元,信贷额度为90万元。
(2)青衣支行在日本已缴税:100万×30%= 30万元
青衣在美国的信用额度:100万×35%= 350,000元,
300,000 <350,000元,信用额度为300,000元。
(3)Mantefu Corporation在美国的总信用额:900,000 + 300,000
= 120万元
(4)由于曼特夫公司降低了对青衣公司的材料销售价格,曼特夫公司的销售收入减少至2200万元人民币(即2400万元人民币至200万元人民币)。Mantefu Corporation缴纳美国所得税
=(2400万+ 300万+ 100万)×30%-120万
= 860万元
合理地避税以保护个人资产是国外的惯例。但是,面对某些移民国家税法的改进和复杂性,如何避税也是新移民面临的问题。以美国为例,世界贸易通的移民专家将为新移民介绍五种避免税收的方法。策略1:两种避免遗产税的方法美国人主要使用两种避免遗产税的方法,一种是纯粹的信托,另一种是家庭有限合伙制。Shield Trust有效地避免了先死的夫妻的不确定性。它为丈夫和妻子建立了信托,资产的一部分将转移给孩子的信托。这样,这对夫妻的减税都不会浪费。建立家族企业的家庭可以建立家族有限合伙制,最好是在中年。父母充当普通合伙人,然后将资产转移到子女的帐户中。最后,所有孩子都有一小部分。对于喜欢购买商业物业的中国家庭来说,非常适合家庭有限合伙企业转让资产。策略2:在移民之前,账面增值兑现美国税收的原则通常仅对实现的收入征税,即财产在出售或转让时要征税。如果财产尚未转让,则账面上增加的价值无需缴纳增值税。在许多情况下,账面价值的升值尚未实现,例如房地产价格上涨,股票债券和珠宝升值。在美国,新移民在处理财产时可能会遇到对增值财产征税的问题。因为当您成为美国居民时从国外带入的财产无需缴税,所以最简单的方法是在报告之前从账面价值增值中兑现未实现的收入,例如出售股票和转让房地产。获得身份后,用手头的现金投资新股票和房地产。这样,就无需为这些增值物业缴税。相反,如果您有亏损的投资,则不必急于出售。您可以等待获得绿卡后再出售,以便以后获得税收抵免。策略3:在国外工作,在美国免税对于移民来说,绿卡,公民身份和税收是矛盾的。美国移民法要求绿卡持有人在美国停留半年以上,否则可能会没收绿卡。但是,如果有合理的理由不能在六个月内返回美国,则可以申请有效期为两年的美国返回证明(白皮书)。此外,归化的美国公民必须在持有绿卡的五年内在美国停留两年半以上,并且必须提交诚实的纳税申报表。但是,越来越多的新移民在收到绿卡后返回中国工作,他们每年仅象征性地向美国报告,绰号“飞人”。“空中飞人”为其在国外的劳务提供免税额。但是,税法规定,在一年之内在国外居住超过330天可享受此津贴,这意味着您每年只能在美国居住35天。这与移民法规定了绿卡在美国居留半年的规定相抵触。但是,如果您申请重新入境许可证(白皮书)并同时使用绿卡和再入境许可证,则您可以合法在国外停留1-2年,并且重新获得绿卡不会被没收。条目。它不仅符合移民法的要求,而且享有税法规定的一定数量的免税额。策略4:在“避税天堂”中建立海外帐户根据美国银行保密法,任何在海外拥有银行帐户,经纪帐户,共同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和其他金融帐户的人,以及在这些帐户中累积的资金超过10,000对于美元,您必须填写外国银行和金融管理局表格TDF90-22.1(外国银行和金融管理局记者,FBAR)。但是,如果这些帐户位于波多黎各,北马里亚纳群岛和举世闻名的“避税天堂”,例如美国关岛,萨摩亚和维尔京群岛,则可以享受免税待遇。策略5:善用免税优惠在美国,一个人一生只能向其他人捐款一百万美元,每个人每年可以捐款一万一千美元。
4.资金,商品或服务不流通。这主要是为了利用各国税法中有关延税的规定,通过低税国家或免税国家(指无所得税)中的实体(通常是法人)积累收入和财产。例如子公司)。尽管就最终结果而言,资金,商品或服务的不流动无法避免纳税,但暂时纳税人无需缴税。
5.流与非流的结合。国际避税可以通过移动或非移动进行。人员和资金的流动与非流动相结合。
第四,国际反避税方法
为了防止纳税人使用各种方法避税和维护本国的合法权益,各国采取了各种措施。综上所述,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通过颁布和修订《国内税法》等有关规定,改变某些问题上无法遵循的状况,进一步完善税法制度,加强对税法的监督。跨国纳税人。与管理:第二,通过与其他国家签署相关税收协定,获得其他政府和税务机关的合作与协助,以弥补国内立法中的缺陷和不足。
1.国际税收合作。各国的经济关系越来越紧密,跨国公司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加上各国税收制度和税收负担的差异,纳税人利用了税法上的漏洞,并采用了转让定价等方法来逃避和避税。当局很难直接控制和防止在其领土外发生的各种避税和逃税问题。另外,由于存在避税天堂,各国税务机关需要加强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合作。通过交换税收信息,它们可以占用尽可能多的空间。采取联合行动防止逃税和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