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计划的原则】
尽管工业企业生产相同的产品,但是如果委托它们进行加工,则它们的税款将比自制税款低。因此,为减轻税收负担,一些企业在自制产品和委托加工产品之间进行合理的规划。
例如,当一家企业按照合同为其他企业加工定制产品时,它首先以当前“出售给另一方”的名义转让该企业消耗的原材料以生产该产品。帐户。产品生产后,它不会对于产品销售处理,需要向买方单独收取材料和加工费。一些公司在购买原材料时也以购买者和贷方的名义购买材料。同样,为了达到避免高税,避免低税的目的,一些委托加工企业采用中间减税环节来避税。
【策划案例】
一家卷烟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烟丝。协议规定加工费为75万元。将加工过的烟草运回工厂A之后,工厂A继续将其加工成A类卷烟。总加工成本和分配成本为95万元,这批卷烟的售价为700万元。烟草消费税率为30%,香烟消费税率为50%。
【规划计划】
选项1:收回其他方委托的应税消费品后,它们将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在企业内销售。
在这种情况下:工厂A向工厂B支付加工费,同时,它向收货人支付受托人收取并收取的消费税:消费税包括应税价格=(100十75 )÷(1-30%)= 250(万元);应纳消费税= 250×30%= 75(万元)
在A厂出售卷烟后,应缴的消费税为:700×50%-75 = 275(万元)
工厂的税后利润(所得税税率暂时为33%,下同):(700-100-75-75-95-275)×(1-33%)= 53.6(十千元)
选项2:委托进行加工的消费品将直接出售给外界。
如果工厂A委托工厂B将烟叶加工成A类卷烟,则烟叶的成本保持不变,加工成本为160万元。加工后,运回工厂A后,工厂A的外部价格仍为700万元。
工厂A与工厂A同时支付加工费,并支付所收取并支付给它的消费税:(100十160)÷(1-50%)×50%= 260(十千元)
因为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直接卖给了外界,所以工厂A在出售时无需缴纳消费税。其税后利润:(700-100-160-260)×(1-33%)= 120.6(万元)
选项3:如果生产者购买原材料,他们会将它们加工成应税消费品以出售。
A工厂将购买的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A类卷烟,加上成本和分摊费用总计175万元,销售价格为700万元。应交消费税= 700×50%= 350(万元);税后利润=(700-100-175-350)×(1-33%)= 75×67%= 50.25(万元)
【利弊】
比较选项1和选项2。在相同的加工材料成本和相同的最终售价的情况下,后者显然比前者更有利于企业,其税后利润为67万元。即使在后一种情况下,工厂A向工厂B支付的加工费约为前者170万元(人民币750,000元+ 950,000元)的总和,后者的税后利润也将比前者更多。
通常,在后一种情况下所支付的处理费要比在前一种情况下所支付的处理费(付给受托人加上所产生的处理费的总和)少。对于受托人而言,在任何情况下,消费税的征收和支付都与其利润无关,只有收取的手续费与其利润有关。
比较选项1、2和3。可以看出,在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我处理方法的税后利润最少,税负最大。彻底的委托加工方法(不再进行进一步加工,回收后直接销售)低于委托加工和加工后销售。
增值税的税收筹划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1.企业设立的增值税规划
1.企业身份选择
人们普遍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比普通纳税人重,但是如果您是高科技企业并且增加值相对较高,选择小额纳税人更具成本效益。规模的纳税人。
2.企业投资方向和地点
中国现行的税法对具有不同投资方向的公司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谷物,食用植物油等适用低税率,为13%;直接从事植物种植,收割,动物育种和捕鱼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电力须遵守免税政策;一些新的墙体材料产品按应纳增值税额的一半征收。
在选择地点时,投资者还应充分利用该州对某些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保税区的生产企业向有进出口权的加工区以外的公司购买原材料,零件等,以加工出口产品,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保税区海关签发的出境记录清单及其他必要文件豁免,到达和退款。
2.企业采购活动的增值税计划
1.选择适当的购买时间
在供过于求的情况下,企业很容易将逆向转型的税收负担转移过来,即降低产品价格来转嫁税收负担。另外,确定购买时间时应注意提价指数。如果市场出现通货膨胀,并且短期内无法恢复,那么最好尽快购买。
2.合理选择购买对象
对于小规模的纳税人,没有扣除系统,选择购买目标更加容易。由于商品是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的,因此购买的税额必须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额。因此,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买商品更具成本效益。
对于一般纳税人,在相同价格的前提下,他们应该选择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商品,但是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价格低于一般纳税人的销售价格,则需要对它们进行计算,已选择。
III。企业销售活动的增值税规划
1.选择正确的销售方式
采用折扣销售方式时,如果销售和折扣反映在同一张发票上,则销售余额减去折扣即为应纳税额,如果销售和折扣未反映在同一张发票上,则两者折扣不能从销售中扣除。采用现金折扣的方法,不能从销售金额中扣除折扣金额;以旧换新和回售的销售方法是基于全部税额。企业有权选择自己的销售,这使得可以将不同的销售方法用于税收筹划。
2.选择计费时间
销售方法的规划可以与销售收入实现时间的规划相结合。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决定了企业应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而该纳税义务迟早发生是为了利用税收保护措施并减轻税收负担。提供计划机会。
3.巧妙地处理并发销售和混合销售
兼职是指纳税人除主营业务外还从事其他业务。一种是相同的税种,但税率不同。它就像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它包括税率为17%的商品和同时税率为13%的同时经营商品。您可以保留单独的帐户,并根据适用于它们的不同税率计算应付税款。
混合销售的税收待遇:从事产品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被视为商品销售(商品年销售量超过50%,不征税) )如果劳务营业额不足50%,则征收增值税;但是,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被视为非应税劳务的销售,不征收增值税。这种差异为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创造了一定的条件,纳税人可以通过控制应税商品和应税劳务的比例,达到选择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的目的。
同时,延迟开票,开票和预付费帐单等非税收手段也可能会延迟纳税时间,这也是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