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研究
[摘要]:企业所得税在企业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企业所得税制度在我国的地位越来越高更重要。由于新税法和旧税法在企业所得税计划的制定上有很大的不同,是理论和实践的重点。本文是根据新税法对现有公司所得税制度进行的作为参考,新税法出台后对公司税收筹划的影响做了简要分析。其中,商业投资计划侧重于组织形式,区域和行业投资选择投资选择;融资决策侧重于资本结构和融资租赁分析;经营者要进行计划,着重选择库存评估方法,折旧方法进行分析;收入侧重于计划合理分配收入分配和损失归因,以弥补政策分析的不足。并针对其中的某些方面应注意的问题及相应的改进措施,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的企业所得税规划
(仅供参考)
税收筹划包括构思和实施各种策略,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给定时期内缴纳的税收。对于小型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应纳税额可以为支出,投资或增长提供更多资金。这样,税收筹划可以作为营运资金的来源。根据《企业家杂志》小企业顾问的说法,税收筹划适用两个基本规则。首先,小型企业绝不应仅为了获得税收减免而招致额外费用。在结束之前购买必要的设备时税收年度的计划可以是有价值的税收筹划策略,不建议进行不必要的购买。其次,小型企业应始终尽可能尝试延税。递延税款使企业可以无息地使用这笔钱,有时甚至可以赚钱利息,直到下一次税收到期为止。
专家建议企业家和小企业主在每个纳税年度的中期进行正式的税收筹划会议。这种方法将使他们有时间将其策略应用于当年,并让他们获得更大的进步。下一年。对于小企业主来说,保持个人对税收筹划问题的意识很重要,以节省资金。即使他们雇用了专业的簿记员或会计师,小企业主也应仔细检查自己的纳税准备情况,以便利用所有可能的扣除和节税机会。 “无论您是否寻求外部人的帮助,您都应该了解税法的基本规定,”艾伯特·B·埃伦特克在《拉文索尔和霍瓦斯小型企业税收筹划》中写道指南。 “就像您不会将钱的管理权移交给他人一样,您也不应盲目地让别人完全负责您的纳税义务。罪恶。 “此外,正如弗雷德里克·W·戴利(Frederick W. Dailey)在他的《小企业税收精明》一书中所写的那样,税收知识具有强大的获利潜力。知道税法能提供什么,比不提供税法的竞争对手能为您提供更好的收益不用去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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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基是“税基”,企业所得税税基的税收筹划,即相应税收的筹划,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较小,支付的税额较少。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基础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税收入=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允许扣除的各种可抵扣项目-弥补上一年的损失。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要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可以从收入和税前支出两个方面进行规划。
首先,收入计划
(1)用不同的收入定义进行计划
总收入包括企业获得的各种货币和非货币收入; “非应税收入”不构成应税收入,具体是指财政拨款,财务管理中包含的行政费用,政府资金等。属于财政资金的收入; “免税收入”构成应税收入,但可免税。它是指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以及股息收入。因此,在选择外部投资方法时,企业可以考虑选择对政府债券或合格股票和债券的直接投资。例如,企业可以使用闲置资金购买政府债券,而无需将其存入银行以增加免税收入。
(2)计划分阶段确认收入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4条规定,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以应计制为基础进行计算。下列业务活动的纳税人收入可以分期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据此计算:1.如果货物分期出售,销售收入的实现可以根据购买日确定。买方支付; 2。可以根据完工进度表或完成的工作量来确定持续收入超过一年的建筑,安装,组装工程和提供劳务服务,以确定收入的实现; 3.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期限不止一个在一年中,您可以根据完成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来确定收入的实现。
分期进行收入计划的基本原则是使法定收入时间等于或晚于实际收入时间,以便企业可以有足够的现金来纳税,并享受基金差额的时间价值。 。
(3)计划选择不同的销售方式
产品的销售方式包括现金销售,预付款销售,托收承诺或委托托收,其他公司的寄售以及分期托收。不同的销售方式对应不同的收入确认时间。在销售过程中,企业有权自由选择销售方式。不同的销售方式通常会采用不同的税收政策。这提供了使用不同的销售方法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能性,并确定了企业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根据实现销售收入的时间,税负发生的时间迟早会为使用税收屏蔽(延迟缴税)提供计划机会。
(4)其他所得税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33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通过综合利用资源和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产品而获得的收入。收入减少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不受国家限制和禁止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的收入。总额。上述原材料在生产材料中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2.税前支出计划
使用公司所得税法来计划税前支出是公司所得税支付计划的重点,其计划空间很大。《新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成本有关的合理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亏损和其他费用。
(1)计划“三费”
“三费”是企业产生的商务娱乐,广告和业务推广费用的缩写。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商务娱乐费用应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5‰。《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产生的合格广告费用和业务推广费用,不得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15%,除非财政,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国务院税务机关超出部分可以扣除。扣除额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实际上,一些企业的商业娱乐,广告和商业推广费用经常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额,导致无法扣除税前全额,增加了税收负担。
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是:在遵循以下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扣除费用金额,对于可抵扣费用应有足够的标准,达到规定的水平上限。在日常财务工作中,您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计划:
1.成立独立的会计销售公司并增加扣除费用
根据规定,“三项费用”是根据营业收入作为扣除上限而计算的。如果将公司的销售部门设置为独立的会计销售公司,则将公司的产品出售给销售公司,然后再进行销售公司的对外销售一次增加了营业收入。在不改变整个企业利润总额的前提下,可以同时提高费用限额的扣除标准。
2.商业娱乐,会议费用和差旅费用分别计算
在计算商务招待时,企业应严格区分商务费用(会议费用),差旅费用和其他项目与商务招待等,并且不得将商务费用,差旅费用等压入业务好客,否则将对企业有害。因为税法有规定,只要纳税人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和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董事费,就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同时,绝对不允许故意将商务招待费与会议费和差旅费混为一谈,否则就是逃税。
3.合理转换“三费用”
在计算商务招待时,除了严格将商务费用(会议费),差旅费和其他项目与商务招待区分开来之外,企业还应严格区分商务招待和业务推广费用,并预先制定预算。为了方便两者之间的合理转换,从而进行税收筹划。
(2)研发费用的计划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第1款规定,企业在计算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时产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扣除(150%)应付所得税。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优惠政策,努力提高研发水平。在日常核算中,要注意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中产生的研发费用的认定条件,并分别记账。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并规定了100%抵减的基础。以上扣除额为研发费用的50%;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以充分享受减免税额。
(3)计划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线法,包括平均年龄法和工作量法;另一种是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企业使用不同的方法,每年产生的折旧额也不同。由于固定资产提供的折旧一般都转移到产品成本中,或者直接抵销应纳税所得额作为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因此如何计划和安排折旧费用是企业所得税计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使用直线法进行总折旧,并且每年应计的折旧金额相同,更加均衡;加速折旧方法在早期使用相对较多的折旧,而在后期则相对较小。付款或转移到产品成本中,以便公司可以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3.结论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参与企业经济利益分配的一种税收。它贯穿企业的财务活动,并限制了企业会计收入和企业目标的实现。而且,它具有广泛的税收来源和较大的税收负担灵活性。庞大的规划空间是企业税收筹划的重点。对于企业而言,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履行的基本义务,不是纳税人应纳税的基本权利。企业如何积极采取对策,实现依法纳税统一统一和合理避税,已成为重要的战略课题和研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