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天堂”每年造成的税收损失超过300亿元人民币。这是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一组数据。
为了打击海外避税,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已采取了许多举措。
2月1日,“一般反避税管理措施(试行)”正式实施。
2月6日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的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3月18日发布了“关于企业向海外关联方付款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对于这套政策“组合拳”,国家税务总局将其解释为:这将使中国税务机关能够采取坚决举措打击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同时也允许那些希望进入的公司开曼群岛和维尔京群岛等“避税天堂”企业知道天堂已经过去。
1-合理地增加成本并减少所得税。应计费用应计。2-采用快速折旧法减少当期收入。
将公司总部转移到这些地方的政策,例如,深圳的公司所得税仅为15%。公司的工厂和分支机构拥有所有业务核算,即使去公司总部,他们也将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做商业结算:高所得税转到低所得税的地方;含税率地区转到不含税率地区。5-香港公司注册:香港采用“在香港注册工厂和公司”的方法,是一个自由港和低税区。每年仅需缴纳利得税(和净利润的16.5%)。企业没有利润没有税。6-注册BVI公司:注册海外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也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BVI)注册的公司,您可以在任何国家/地区离开只要没有本地利润,就可以通过银行帐户完成任何国家的进出口贸易,而无需纳税。这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每年仅需几千元的维护费,无需缴税,因此这也是合理避税的最好,最安全的方法之一!
如何合理避税?
1.避税的目的是减少税款,然后可以通过附加几种免税项目来达到避税的目的。许多公司以各种方式参与这些项目。,使用免税物品开展有效的避税活动。
第二,购买的农产品的使用享有10%的免税条款,以避税。这种方法的避税额相对较大,尤其是对于直接从农民那里购买的农产品,因为这部分商品与农民有关。由于我国商品经济长期不发达,农产品的商业化程度低,农产品的结算制度,支付制度和票务管理不完善,给中国带来了许多机遇。企业避税。但是,企业可以扩大购买农产品的数量,从而扩大税收减免甚至是虚假利润的数量,从而影响所得税的征收。
第三,许多公司纳税人使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差异来避税;由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计算方式不同,小规模税率为3%,而平均纳税人达到17%,并且这两种计算方法之一可能对纳税人特别有利,因此可以有意将普通纳税人减少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有条件地成为普通纳税人。有意不被一般纳税人认可,以利于避税。
第四,使用增值税发票来避税;因为新的增值税会根据增值税发票中注明的增值税扣除进项税,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增值税发票几乎是通过人民币具有相同的作用。为了尽可能增加进项税,企业对专用发票进行了构思。
例如,有两项交易,一项可以发行特殊发票但价格较高,而另一项无法发行特殊发票但价格非常便宜。在权衡收益之后,公司可能更愿意选择前者,因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远大于价格差。
合法避税是指在遵守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措施逃避税收义务,减少税收支出。合理避税不是逃税和逃税,这是正常的法律活动,企业是合理的。避税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增值税
这对老板更有利:赠送优惠券和折扣:购买和销售之间的差异是税收筹划中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如果商品的购买成本很高,则使用折扣销售更具成本效益;成本越低,折扣越大,促销礼品券的优势越明显。
分配处理是可选的,必须计算税收负担:作为一般纳税人,请从另一名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原材料,如果分配毛利润少于处理费,则成本较高-有效使用传入处理。
购买商品时,价格计算并不宽松:对于一般纳税人,销项税率为17%,13%,6%,但他们可能获得的进项抵扣率为6%,4%,3%。在一定的销项税额条件下,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抵扣的商品抵扣率越高,企业的购买成本越小,应交增值税也越低。
2.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的营业额征收的营业税。它的最大特点是在流通过程中完全收集了其营业额。因此,业务对象的流通越多,营业税的征收就越多,纳税人的税负也就越大。根据营业税的特点,尽可能减少营业对象的营业额。
3.个人所得税
(1)分阶段纳税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按计算得出的。对于仅具有一次性收入的劳动报酬,应以该收入为首次,把握此特征,学会适当地分配个人收入的数量,并支付一次性费用。通过更改付款方式,它将变成多笔付款和多张收据,并且纳税申报表可以分多次提交。
(2)使用福利
税收仅针对货币收入,不征收非货币收入。
(3)使用保险
企业和个人按照州或地方政府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并将其支付给指定的金融机构,但个人的当前薪金和薪金收入除外,并且免于支付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包含在个人的当前工资中,并需缴纳所得税。
4.企业所得税
(1)分税法忽略了集团产生的管理费
集团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和全面的管理职能,并为其子支行和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共享支行和企业的管理费用是一种惯例。但是,当前的政策已经改变。新政策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的形式从子公司提取费用。因此,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能在税前扣除。相关企业应及时调整相关业务的经营方式,否则会产生与税收有关的风险。在新的政策环境中,将其更改为支付服务收入并排除管理费用,以便子公司可以在税前扣除。从总体母子公司的角度来看,只要它们具有良好的收支平衡点,服务费的总公司所得税可以为零。
(2)企业因合理的计划而产生的招待费用并不昂贵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商业娱乐支出,应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5‰。本年度营业收入的百分比。规定可以按一定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超出部分不能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