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如果拥有房地产土地,则还要缴纳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合理避税的问题非常复杂,目前尚不清楚。
一。谁是纳税人
从法律意义上讲,必须付款!根据《中华民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规定》,纳税人在《中华民国国务院令第483号》中明确指出:
“第二条在城市,县,建制镇,工业和采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并且是城市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符合本条例的规定土地持有税。
前款所指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军队和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纳税人是您的公司。当然,在某些情况下,经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后,出租人应缴纳税款,并将税款作为租金计算。
二。零租金情况
通常,这种情况在当今很普遍,是一种避税的方式,但是城市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一级每平方米征收的,因此零租金的情况不会影响您的收入工资。如果有租金,则需要支付房地产税。此外,建议在财务方面补充必要的零租金程序。否则,税务机关将不会识别这种情况!必要的程序如:现场使用协议,双方必须签字盖章,个人必须签字,按指纹。
第三,是否支付结论
商业用途的公寓和住宅涉及税收。当然,不涉及那些非商业用途的产品。
但是,在当前情况下,只要您之前已经声明了此地址(例如,当前地址是许可证上的地址,例如,如果您在年度检查期间注册了此地址,则所有地址都已声明。如果已经这样做,则本地税收计算机的数据将自动生成在申报期间要申报的金额。如果已申报并且税务机关有记录,则您的公司将需要申报并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
1.免征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组织(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的各种社会组织,并由国家支付行政费用),军事用地(指到这些单位的办公室如果用于公务的土地从事生产或经营,则不包括在免税范围内。
(2)由国家财政部门资助的单位自用的土地,用以支付业务费用。
(3)用于宗教圣殿,公园和历史名胜的土地。
以上单位的生产,商业和其他场所,例如公园,历史遗迹的商业单元:剧院,饭店,茶馆,照相馆等,应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4)公共土地,例如市政街道,广场和绿化带。
(5)直接用于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所以及生活和办公用地
(6)批准用于开垦和开垦山地的土地和经过翻新的废弃土地,应自使用之月起免税5至10年。
(7)免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和其他保健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3年内免除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土地。
(8)对于企业,学校,医院,幼儿园和托儿所使用的土地,可以明确区分免税税款。
(9)免税单位免费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税单位土地的免税使用,按规定征税;纳税人和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分享使用土地,税收单位的多层建筑物的权利按比例征税。
(10)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自用的土地免税。
(11)财政部另行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和其他土地的税收和免税以及税收减免政策的限制。
2.省地方税务局规定的减免税。(一)个人所有的住宅和庭院土地。
(2)租金调整改革前房地产管理部门租用的住宅用地。
(3)用于免税单位员工宿舍的土地。
(4)由民政部门组织的福利工厂用地,用于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安置。
(5)集体和个人经营的各种学校,医院,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土地。
(6)对于基础设施建设期间使用的土地,原则上应按规定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
一般避税措施不会避免此项。这是由于当地税收和您的税务局之间的关系...
别这样,拿上面的免税物品,但是您仍然必须与税务局保持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