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的临近,许多单位开始向员工颁发年终奖。对于如此庞大的收入,许多公司都不知道如何纳税,甚至出现了一些奇怪的“多付少付”现象。为此,记者最近咨询了税务部门的税务筹划专家,以解决企业的疑虑。
年终奖按月征税
税务人员表示,相关税法规定,获得年终薪金和年终绩效薪水等一年奖金的个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作为当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
的具体计算方法是:首先将员工当月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然后根据其商数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额。如果员工当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1600元的减税额,则应从“职工工资与薪金扣除额之差”中扣除年度一次性奖金。当前月份”,然后除以12来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额。前者的应纳税额为:雇员整个月的一年奖金×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后者的应纳税额为:(雇员全年的一年奖金–雇员的工资以及当月的工资扣除额差额)×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避免“关键点”可以节省税收
“我多付了一笔钱,为什么我要交两百多元的税?”少数员工在获得年终奖时发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尽管从数量上来讲,他们比自己付出了更多。纳税后可获得的金额甚至比总奖金低于自己的人的金额还要少。例如,员工小李的月薪为2000元,年终奖金为6001元,而同事小张的年终奖金为6000元。根据上述算法,小李的应交税额为575.1元,而小张只需要缴纳300元的税额。小李实际上比小张少了274.1元。
在这方面,省国际税务研究协会的税务专家提醒公司,个人所得税计算的原则是实施过多的累进税率税率。税金以较高的税率计算。当将工资所得税税率应用于年终奖金时,每个级别差异都是一个“节点”,并且在每个“节点”周围将存在一个“比不多于”的间隔。
税务专家说,企业应在向员工发放年终奖之前预先做好计划,以避免出现“多付少”的现象,并且避免了不同年终奖的税后收入相同。相反,企业所得税负担增加了。他建议通过确定实际的税后奖金,然后根据公式“向后”将其恢复为在年终奖励之前的含税收入。
“年薪制”高管必须合理计划
税务专家提醒您,对于高收入人群而言,合理的节税尤为重要。例如,一些采用年薪制的企业高管的适用税率较高。可以通过减少年终奖金并将部分奖金纳入当月薪水来降低年终奖金的适用税率。
例如,公司高管胡先生的月薪为10,000元,年终奖金为25万元。适用于月薪的税率为20%,而适用于年终奖金的税率为25%,高于适用于薪金的税率。
税务专家还说,从今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合格的企业可以将年终奖金推迟到三月。这样,工资收入就低于新的门槛,并且这种差异可以使年终奖金适用税率降低一级员工,可以少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