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是一种企业筹划行为,纳税人根据税收政策法规的指导,选择能使税收收益最大化的纳税计划,以提前对其生产,经营,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进行处理。国家法律和税收法规。。
(1)避税计划
是指纳税人使用非非法手段(即明显符合税法规定但实质上违反法律精神的手段),使用税法中的漏洞和空白的计划,获得税收优惠。税收筹划既不是非法的也不是合法的,与不遵守法律的纳税人的逃税本质上是不同的。国家只能采取反避税措施对其进行控制(即不断完善税法,填补空白和堵塞漏洞)。
(2)节税计划
意味着纳税人可以通过巧妙的融资,投资和管理活动安排,充分利用税法,减免税等固有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而不会违反立法精神。实现少交税或少交税的行为
(3)转移计划
是指纳税人通过价格调整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的经济行为。
(4)实现零税收风险
表示纳税人的帐目清晰,纳税申报正确,纳税及时,全额,不会有税收处罚,即没有税收风险,也没有风险。是最小的,可以忽略。状态的种类。这种状态的实现虽然不允许纳税人直接获得税收优惠,但可以间接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这种状态的实现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规模扩张。
税收筹划方法
(1)选择低税计划
是在多种税收方案中选择低税收负担,这意味着选择低税收成本;
(2)延迟缴税
纳税期限的延迟等同于企业获得的政府免息贷款等于该延迟时期内递延的税款。
税收筹划的风险实质上是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税收筹划活动失败的代价。具体来说,税收筹划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决策者之间存在误解。一方面认为税收筹划是财务人员的事,与其他部门无关,或者只要与税务局的关系良好,就可以通过畅通无阻地解决问题等待,盲目操作,很容易形成税收风险。第二个是依法不纳税的风险,即企业的日常税收核算是按照表面或部分规定进行的。但是,由于缺乏对相关税收政策的掌握,逃税基本上形成了,从而导致了税收处罚。第三是在系统的税收筹划过程中,税收政策的完整性得不到充分的把握,从而导致税收筹划的风险。例如,公司重组,合并和分立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涉及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没有系统地理解它,很可能会发生计划失败的风险。第四是没有实施和执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如“四残”比例不足给福利企业带来的好处,以及因“四残疾人”不足带来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收优惠等使用可再生资源的比例。
此外,存在计划成就和计划成本超过收益和损失的风险。例如,没有对企业状况进行全面的比较和分析,或者规划方向与企业的总体目标不一致。表面上有结果,但实际上企业没有从中受益。
税收筹划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树立风险意识,认真分析可能导致风险的各种因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避免陷入逃税和逃税行为。陷阱,从而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首先,在税收筹划中建立风险意识并以预防措施为基础。
其次,及时系统地研究税收政策,准确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的内涵。
第三,加强与地方税务机关的联系,充分了解地方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
第四,贯彻成本效益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
第五,在“外部大脑”的帮助下,聘请税务筹划专家来提高税务筹划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中国税收网企业税收风险分析与研究实验室专家陈平生发布的一个规划案例
我提出了两种方案供他参考。方案一:注册资本为一千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名义购地,建厂。客户投资900万元;方案2:他以自己的名义购地,建厂,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客户投资450万元。工厂大楼建成后,将其出租给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该计划需要资金1000万元。我为他做了以下收入计算。
选项1:1.固定资产(工厂)的折旧年限为20年,残值率为5%,每年允许的折旧津贴为400×(1-5%)÷20 = 19 (万元))。
2.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年度摊销额:150÷50 = 3(万元)。
3.年度应交财产税:(400 + 150)×(1-30%)×1.2%= 4.62(万元)。上述
的总支出为28.12万元,利润总额为:500-28.12 = 471.88(万元),按33%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5.572万元。预计净利润:471.88-155.72 = 316.16(万元)。按照其90%的投资比例,减去20%的``股息股利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利润分配后的年利润为:316.16×90%×(1-20%)= 227.64(万元)。
方案2:以个人名义建造房屋并将其出租给公司。根据同一地点的租金价格300元/ m2计算,年租金为5000×300 = 150(万元),并且公司没有折旧,摊销或税项费用。预计支付租金后的利润总额为350万元。按适用税率33%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为115.5万元,预计净利润为234.5万元。按照出资比例,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利润分配后的年利润为168.84万元。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则方案2支付的企业所得税低于方案1,而股东支付的“股息和股利”个人所得税则更少(316.16-234.5)×20%= 16.33(RMB10 ,000)
根据计划二,他的个人年收入为168.84 + 110.25 = 279.09(万元),比计划一增加了514,500元。
随着佛山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变得越来越紧张,工业用地的价格和厂房租金一直在上涨。假设公司成立后,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可以达到预期并保持稳定。适当提高租金价格会增加成本和支出,这将抵消更多的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并为客户带来更大的利益。另一方面,如果您以个人名义建造房屋,那么房屋将不参与公司的运营,并且您无需承担运营风险。即使公司业绩不佳并且终止运营,工厂也会被出租以确保其稳定的租金收入。
方案设计单位:佛山市立诚税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专家评论
该文章主要考虑以下两个关键方面:首先,将企业在业务运营中实现的利润转移到个人收入中,避免了对利润的重复征税。文章介绍,如果企业建立自己的固定资产,每年通过折旧和摊销进入成本的成本超过28万元,通过租赁进入成本的成本为150万元,从而每年超过120万元。同时,企业减少的利润转换为个人租赁收入,只要该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将企业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税后利润转换为个人专有享受,扩大了个人收入,从而增加了实际的个人收入。该计划方案符合税法规定,简单易行,适用性强,对中小企业个人投资者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但是,对于整个方案2,与方案1相比,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增加了营业税和房地产税负担。因此,在实施方案2时,必须考虑先决条件,即增加营业税和财产税。税将合计该金额必须少于减免的所得税。也就是说,租金的租金支出应尽可能大于自建资产的摊销税。同时,由于存在关联关系,资产租赁租金必须以公平合理的价格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