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转让所得应按照“无形资产转让”税项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
2.根据专利转让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税项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在
的收入中扣除相关税项(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后,不同的收入将分别处理:
(1),少于4,000元,扣除800元:
应税收入=收入-800元
(2)如果收入超过人民币4,000元,则将从以下费用中扣除20%:
应税收入=收入*(1-20%)
(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20%
在上海Kee.com上的专利转让。
1.个人所得税。提供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的个人所得的收入,是《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所列的应税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之一,应受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为:纳税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纳税人超过4000元的,减收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为20%。
2.营业税。《企业暂行条例》税项税率表中规定的应税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版权,商誉等转让(无形资产转让)税”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计税方法是将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总收入作为计税基础,并以5%的税率计算和收取。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