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定义中可以看出税收筹划和税收违规之间的区别:
1.税收筹划:
2.当时参与此案的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就税收筹划发表了这一声明:“任何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业务。如果根据法律可以更少如果您缴税,则不能强迫他缴纳更多税。 ”
3.这种观点已为法律界所认可。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税收筹划的标准化定义已逐步形成,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预先规划和安排业务,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节省了税收。可以尽可能实现(节省税收)经济效益。 ”
2.违反税收规定:
1.违反税收行为是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是违反税收法律保护的税收关系的行为,应承担一些法律后果。
2.税收责任以违反税收为前提。没有违反税收的规定,就无法讨论税收责任。
1.市场法人实施税收筹划的前提
税收筹划作为市场法人所允许的最小化其税收负担的计划,确实确实为市场法人带来了额外的税收利益。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市场法人主体强烈希望进行税收筹划。但是,市场法人对税收筹划的渴望并不意味着税收筹划已经成功实施。市场法人实体成功实施税收筹划需要满足以下特定条件:
(1)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
市场法人进行的税收筹划是基于合法性的前提,并且选择了税收少付或免税行为。因此,有必要了解和掌握税法的规定。如果市场法人不理解税法的规定并尝试使用税收筹划策略,那无异于乞讨。而且,税法的内容相当复杂,经常修改,市场法人的状况也在不断变化。为了有效地使用税收筹划策略,市场法人必须了解税法并研究税法。市场法人除了精通税法并灵活运用税法外,还必须具有投资,生产,销售,财务和会计方面的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了解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非法的以及合法性与非法性之间的界限,并确保我们整个税收筹划的合法性。
应该指出,与其他法律法规相比,税法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实施税收筹划时,应了解税法的适用性以及确定法律效力的独特原则是什么。
(1)高层法律优先于底层法律。税法的立法权因国家而异,但通常应在不同级别进行立法(根据财务权利和责任的划分)。中国税法的立法水平通常分为三个层次。在实际执行中,应遵循上级法律优先于下级法律的原则。
(2)特殊法律优先于普通法。如果普通法和特别法在同一级别或同一税法下受监管,则应首先使用特别法。一般而言,特别法的规定比普通法对纳税人更有利,但并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这种影响可能会逆转。在某些国家/地区,纳税人可以选择他们认为有利的法律规定。
(3)国际法优先于国内法。当两项法律均适用时,可以遵循国际法优先于国内法的原则。
(4)后一种方法优先于前一种方法。对于相同的税收问题,如果修订后的税法比修订前的税法更优惠,则纳税人可以选择较优惠的后一项法律,否则仍可以使用前者。但是,在通常情况下,新法律实施后,旧法律将同时失效。
(5)实体是旧的,过程是新的。在纳税年度,应根据最新法规执行程序法,而实体法应执行起始年度的法律。
(2)具有可观的收入规模
市场法人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并具有参与税收筹划的能力,这取决于市场法人的复杂纳税情况。纳税的复杂性取决于业务规模和市场上法人的收入。如果一个出售摊位的小摊贩只需要缴纳一两个非常简单的税,就根本不需要进行税收筹划。拥有多个分支机构的集团公司经营多种商品,从事多个行业的生产,每年缴纳大量税款,税额很大。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实施税收筹划。简而言之,由市场法人实施税收筹划需要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收入规模,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税收筹划需要专门人员进行经营并支付必要的费用。如果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组织结构简单,则税收筹划空间可能会发挥很小的作用。实施税收筹划的成本大于税收筹划的收益。这种税收筹划应该被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