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个人所得税特别减免管理办法(试行)”:
没有个人所得税
增加利息是一种反避税措施,是对违反公平交易原则并占用国家资金的纳税人的一种补偿。是税务机关对因外商投资,关联关系和其他不具有合理经营目的的活动,对上年企业不合理的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和收入进行了特殊的税收调整。前一年。税款不是根据法律和法规进行调整和调整的税款,不允许支出或扣除,限制支出,扣除或排除不足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缴纳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税收调整。税收调整主要是调整税收差异,包括收入调整,扣除额调整,资产调整以及一些特殊事项调整。
特殊税收调整是反避税调整,是针对纳税人特定税收事项的调整,包括针对纳税人转让定价,资本稀疏,成本分摊,受控外国企业和其他避税情况的税收调整。
常规反避税管理属于特殊税收调整的类别。当纳税人实施的安排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减少其应税收入或收入时,则不适用于转让定价,资本削弱,成本分摊,控制外国公司的反避税等具体规定,进行调查和调整。反避税管理的一般调整重点在于与公司关联交易不直接相关的避税安排,包括滥用税收优惠,滥用税收协定,滥用公司组织形式,使用避税天堂以及其他与税收相关的安排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例如,外国公司享受税收优惠后,将通过人为安排将其关闭,然后成立一家新的同类公司再次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税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如果是逃税行为,税务机关收取未缴或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的时间不受法律规定的其他时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