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您的伙伴关系是否特别。但是,对于州纳税类型的公司,避税方案是相同的。根据您当前的示例,这笔交易是涉及公司A和B的项目合同。您应该避免使用费和节税吗?您与乙方的公司无关。除非B公司同意在节省税款后让他将超额利润返还给您,否则您将获得最大的利益。
年薪5万至6万,每月纳税仅200多元。不必采取避税措施。应该理解,使用避税措施必须承担相当大的风险。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一旦被税务局发现,他们将不值得获得收益。因此,建议您不要避税。如果您不这样做,则应与该部门协商,该部门将承担个人所得税。
如果必须避税,有两种常用方法。一种是增加雇员数量,并将一个人的薪水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但是,如果涉及社会保障,那就麻烦多了。另一个是发票充值帐户,这笔钱将以报销发票的名义移交给个人。但是,如果金额较大,则可能难以收集足够的发票。
以下是针对工程和建筑公司的三种特定的避税选择:
1.在建筑材料(采购平台)方面;可以建立个人独资企业作为采购平台,个人采购建筑材料和设备,向工程建设企业供货,以免征税。
2.建筑劳务分包(工程服务+设计服务+安装服务等);工程施工不能避免招募施工人员,可以成立独资公司作为劳务分包商,工程服务提供商或设计公司或安装服务提供商将上述部分或更多工作外包,以合理地避免税收。
3.采用“灵活就业”的形式对第三方平台提供的工程人员进行签名。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