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后优惠政策趋同的通知》(财税[2018] 164号),全年仍使用一次性红利旧政策,并且未纳入年度综合收入(自2022年1从1月1日开始,居民个人将获得全年的一次性奖金,该奖金应计入当年的综合收入中以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两种分配方法之间存在差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后优惠政策趋同的通知
财税〔2018〕164号
一,关于年度一次性奖金,年度绩效工资递延现金收入以及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的政策
(1)居民个人全年可获得一年的花红,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个人所得税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年度一次性奖金(国税发〔2005〕9号)。如果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未将其合并为当年的综合收益,则将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内获得的金额,并根据附加的每月转换后的综合所得税税率表对此通知(以下简称每月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额,并分别计算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该年度的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个人居民将获得全年的一次性奖金,还可以选择合并年度的综合收入来计算税款。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将获得全年的一次性奖金,该奖金应计入当年的综合收入中,以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