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和避税之间有什么区别和区别。他们普遍认为,避税一词似乎比税收筹划更重要
更熟悉,更具体,或多或少地保持联系,或多或少,并且税收筹划会改变说避税的新方式吗?很少有人将税收筹划与避税相混淆,这会对税收筹划的正常发展产生许多不利影响。
不可否认,税收筹划和避税都是要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最终目标,但是税收筹划是一种科学的分析和决策方法,因此得到大力推广。避税对于税收审计监督很重要内容。因此有人提出质疑:“既然都是为了减轻税收负担,无论用什么手段来减少国家的税收,他们都在挖国家的“脚”。应该反对。歧视。”
我们可以从实践中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山东省烟台市一家纺织工业企业出口的产品为各种纺织面料。 1999年下半年,国家将纺织原料和产品的出口增值税退税率提高到15%,但服装出口的增值税出口额更高。公司结合了自身的技术实力并认真研究了国际市场的需求,决定将退税率提高到17%,从而决定将其领先的出口产品转换为服装,以获取更高的出口退税率。减轻税收负担成本后,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大大提高,出口创汇已取得重大突破。
以上是税收筹划的典型示例。由此可见,国家经过企业规划,虽然退税额增加,但已经达到了鼓励出口创汇的宏观调控目标,并取得了长远的效益。可以说,税收筹划是国家与纳税人的“双赢”选择。并在以下示例中。同样是要获得更高的出口退税,但这是通过避税实现的,其结果是国家利益的绝对减少。
广东省广州市的一家公司是专门从事特种山产品出口的外贸企业。 1999年12月,小规模纳税人以每吨1,000元的价格购买了50吨山产品。对于出口,但当时山区产品的市场价格为750元/吨。同时,双方同意该公司可以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50吨这种山区产品,当月优惠价为500元/吨。员工福利。进行此操作后,该公司可以获得1923.07元[50×1000÷(1 + 4%)×4%]的退税,而在正常市场价格下只能获得1442.30元的退税。小大型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没有增加,国家还额外退税了480.77元,但出口量却没有增加。尽管这种“税收筹划”的金额不大,但这是一项避税协议,遭到了税务部门的反对。
在记者的采访中,许多公司抱怨:“我们不愿走国家劝阻的避税之路,但我们无法说出税收筹划的手段是什么,以及如何做再次。避税。 ”
这是因为避税方法显然与偷窃和逃税等国家法律并不抵触,而且其不合理的逃税负担被掩盖了,因此在具体实践中,它看起来非常聪明。它通常被认为是税收筹划实践。
根据调查,目前企业中的避税方法通常有两种:一种是避税方法不能确认其非法性,但在当前的税收体系中是一种疏漏。
避税的另一种情况是可以确认它是非法的还是非法的,但是实时监控它的成本太高而无法操作。例如,在企业的经营中,只允许将所得税限制在有限的商务招待之内,并巧妙地输入名称以输入其他可以全额支付的费用项目;企业采用各种方式推迟收入账户以减少当期利润,减少当期应交所得税等。
这些方法要么违反实际的经济行为,要么在法律法规的边缘上发表文章,实际上更接近于偷窃和逃税。
税收筹划中用于降低税收成本的方法与上述避税方法完全不同。税收筹划方法是一种科学合法的决策方法。它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决策方法的重要分支。在理解和利用方面,这是利用形势并充分利用税收政策的体现。
在过去的公司业务决策中,存在着一个更为突出的问题,即,较少的定量分析和较少的税收考虑量化因素,因此在将来有很大的潜力。
税收筹划虽然仍然是新事物,但已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并为许多企业带来了比避税更多的收益。一个来自企业界的朋友曾经告诉记者,当他将化妆品厂与濒临破产的另一家化工厂合并时,化工厂提出的最低收购价很难接受,但考虑到合并,合并后的公司可以弥补所得税前损失的因素,经计算,化妆品工厂可以接受化工厂提出的最低价格而不会损失。合并后,化妆品工厂改善了业务结构,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税收成本。
在经济生活中,我们必须正确把握税收筹划与避税之间的界限,以避免跨越边界的不利后果。知道这一事实,就要充分利用税收筹划手段,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努力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
(2)谨慎原则。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不得夸大资产或收益,承销负债或费用,不得秘密准备。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充分体现了审慎性原则,规定企业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八项减值准备。但是,由于没有应计标准的规定,因此很容易利用减值准备金在应税期间调整利润和收入并达到避税目的。因此,税收法规仅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计提坏账准备法规,但未对其他7个项目制定相应法规。
(3)重要原则。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应遵循重要性原则,要求对资产,负债,损益等产生重要影响,并进一步影响重要会计事项,使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合理判断。必须遵循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处理财务报告,并进行完整,准确的披露;对于次要问题,如果不影响会计真实性并且不会误导财务会计报告的用户做出正确的判断,则可以简化处理过程。税收法规不承认重要性原则,只要是应纳税所得额或不可扣除项目,无论其金额如何,都需要计算所得。对于上一年的错误,无论是否重大,都应调整错误期间的收入。
2.会计政策与税收法规之间的差异
(1)资产减值政策。新的会计制度扩大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可用于计提八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它还为公司提供了更多选择,以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和比例L.国家税法规定,除应收账款外,任何形式的准备金都不得扣除。
(2)库存定价政策。新的会计系统规定,公司的库存可以使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个人评估法。用不同的估值方法记录的存货成本是不同的,反映了企业成本和效用的结果。这更符合企业的实际成本和实际收益,但是如果选择的方法过于灵活,也会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并造成税收计算困难。因此,税收法规要求企业采用一定的估价方法后不得变更。。
3.会计惯例与税收惯例之间的区别
(1)收入确认。从收入的角度来看,财务会计制度只规定了商品的销售价格或劳务价格,而税收不仅包括商品或劳动力的销售价,还包括各种额外费用。另外,即使销售价格或服务价格低于购买价格,财务会计系统也反映企业的损益。增值税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商品或应税劳务价格明显偏低,没有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其正常销售情况。”正是由于它们不同的起点和不同的判断角度,收入确认有很大的不同。
(2)借入费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①利率限制。会计上没有严格的利率限制,税收法规规定,当借款费用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者从关联企业取得的贷款超过规定比例时,应进行税率调整。根据税法规定。②辅助费用。会计法规规定,借款产生的辅助费用可以按照会计重要性原则予以区别对待。税收法规中没有具体规定。③溢价和折价的摊销。根据会计准则,债券的溢价和折价可以采用直线法或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但税收法规中没有具体规定。④准备期间的借款费用(固定资产除外)。会计法规规定,“长期待摊费用”在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分配。⑤资本化的金额。会计规定,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必须根据购建固定资产的实际借款金额和规定的利率计算确定。税收法规中没有具体规定。
此外,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中的其他项目也有所不同,例如工资,商务娱乐,广告费用,业务推广费,捐赠费用,资产损失和其他项目,本文不再赘述。。
第三,现代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之间差异的影响
1.对税收监管的影响
(1)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之间差异的扩大导致会计信息复杂化,这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成本,而且增加了纳税人纳税的可能性。企业规避税收征管。公司会计和税收会计的分离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收入,支出以及损益的确认和计量上的巨大差异。企业可以使用这些税种来避税,例如仅当公司的技术启动费增加10%时只有当企业被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实际金额的50%,这会促使企业增加技术开发费以实现避税。
(2)从税务机关的角度来看,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之间差异的扩大增加了收税员监管的难度,并增加了收税成本。税收征管的主要任务是大量会计真实性在信息中标识。这不仅对税务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对建立税收征管体系,管理程序和税收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2.对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