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接收条件:自住住房的购置,建造,装修,修理;退休人员,退休人员或退休人员的所有权,退休年龄;与该机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将住所搬迁到城市或地区定居;非本地员工调离城市;员工偿还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结余抵扣;员工死亡或死亡声明员工继承或遗赠员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员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也被出售住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批准书);该身份证的原件和副本(夫妻必须提供结婚证书原件的副本);由于哪种公积金按照相应条件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
能够,
收到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购买,建造,翻新或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房时;
退休或退休,或达到退休年龄或退休年龄;
当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并且与雇主的劳动关系终止时;
户籍移出城市或移居国外时;
非城市雇员从城市调离时;
员工偿还购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藏余额以抵销;
当雇员去世或被宣布死亡时,该雇员的继承人或遗赠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储余额,并且该雇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也用于注销帐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申请(审查和批准)住房公积金提取;
我的身份证原件和副本(必须提供结婚证书,以供夫妻双方提取原件和副本);
根据相应条件,使用哪种公积金来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
只有满足以下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雇员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新或大修自住房;
(2)已退休或已退休;
(3)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并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4)在国外定居;
(5)偿还购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6)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地方;
(VII)终止与单位的劳资关系,户口迁出这座城市;
(8)尚未在该城市注册的工人终止了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没有在该城市就业,并已离开该城市;
(IX)员工在城镇享有最低生活保障;
(10)工人部分丧失工作能力并给生活造成严重困难;
(11)工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患有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特殊疾病(请参见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部分),导致严重家庭生活困难。
根据前款第(2),(3)和(4)款的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应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如果该雇员去世或被宣布死亡,则该雇员的继承人或遗赠可从该雇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提取该存储余额;如果没有继承人或遗赠,则员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存储的余额将计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入中。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保管余额的,其所属单位应当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撤出证明,并带有撤出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果提款获得批准,则委托银行应进行付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