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行为是国际税法中的避税行为。
在上述做法中,Lei Group减少了120,000美元的税款。
分析如下:
根据正常交易,对零部件销售应征税(360-300)* 30%= $ 180,000。在这种情况下,公司A以成本价出售给公司C,应交所得税为0,公司C出售给B公司应缴税款(360-300)* 10%= 60,000美元,总共可避税18-6 = 120,000美元。
1.(1)酒店虚假地宣布关闭营业。根据《税收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关闭营业过程中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纳税。
(2)在纳税报告期之后,酒店尚未提交税款,并且在被命令在期限内进行更正后也未对其进行更正。地方税务局依照《税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通过县(区)税务局)董事批准并针对酒店采取以下执法措施:一是通知开户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预扣税款和滞纳金;另一种是扣押,查封,合法拍卖或出售其相当于应纳税额的价值对于一定数量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应将税款或滞纳金从拍卖或出售的收益中抵销。
(3)根据《税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地方税务局对纳税人处以不超过50%的罚款,并应处纳税人税额的5倍以下。
2.(1)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1条的规定:超过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应在经税务机关核实后立即退还。
(2)退还的利息是根据退税当天的银行当期存款利率计算的。
(3)退款渠道:一种是直接退还税款和利息;第二个是,如果纳税人有欠款,税务机关可以使用退税和利息来抵消欠款,其余部分将退还给纳税人。
仅供参考
根据经济订单批量公式:
EOQ =下蹲(2DS / H)............下蹲:平方根
D:全年总订单量
S:每笔订单费用
H:单位持有费
另一个:订单数N =下蹲(DH / 2S)
= D / EOQ
总费用=商品总购买价+年度仓储费+年度订单处理费,即
TC = C * D + H * Q / 2 + S * N
根据标题,是
宏光公司:EOQ =下蹲(2 * 4000 * 300/10 * 90%* 40%)= 816(件)
新光公司:EOQ =下蹲(2 * 4000 * 300/10 * 85%* 40%)= 840(件)> 200(件)
这种解决方案是可行的。
万昌公司:如果您享受20%的折扣,那么
EOQ =下蹲(2 * 4000 * 300/10 * 80%* 40%)= 866(件)<1000(件)
因此,此解决方案不可行。
从上面可以看出,新光公司的成本低于红光公司的成本,因此应向新光公司购买。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