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逃税,而是合理的避税。
对于安置残疾人的单位,税务机关应根据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实施退还增值税或减少营业税的方法。(财税[2007] 92号)
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以在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也可以扣除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的100%。(财税[2007] 92号)
我不怕你举报的原因。我的分析是这样的:
尽管残障人士要400人民币,但大多数地方税务局都有规定,要享受免税待遇,他们必须缴纳社会保险
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也超过了700元(个人负担),因此实际公司的表格必须大于最低工资标准
很难证明您不接受红色信封
现在企业困难重重,中央政府也减轻了企业负担,所以您认为可能很难
想找点乐子,一切都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