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翻译自英语TAX PLANNING。它在字面上也可以称为税收计划和税收计划。但是,由于在中国,税务机关将收税工作的安排称为税务筹划,为了避免与之混淆,在国外文献中介绍人的技巧和支出被转换为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和税收筹划,以反映预先筹划安排中税收筹划的特征。现在
在某些教科书中,通常会使用税收筹划的提法,但从理性的角度来看,税收筹划可以更好地反映出纳税人的纳税和整体或预先纳税的特征。
与税收筹划相关的概念。节省税款,避税,逃税和逃税。
节水是一种法律行为,避税是一种非非法行为,逃税和逃税是非法行为。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中的漏洞,例外或其他缺陷并使用非非法手段减少应纳税额的行为。
税收筹划与避税之间的异同
税收筹划和避税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在特定意义上,税收筹划和避税本质上是不同的。这种差异主要表现在:
(1)从概念上讲,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漏洞,缺陷或税法规定的差异,采取法律规定的方法来避免或减轻税收负担的行为。在纳税之前。着重于逃避税收的质量要求,只要求形式和措施合法,或者完全不违法;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并根据立法精神通过精确地计划业务,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而获得的节税收入。在着眼于节税收入的要求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合法性的内容,形式和手段,并符合立法意图,不允许扭曲税法。
(2)从范围的角度来看,任何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避免或减轻税收负担的人都属于避税类别。一些学者将避税分为税收计划,避税和税法滥用。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为实现节省税款的目的而制定的税收计划,即在税法的范围内并在遵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有多种选择税收计划,税收人们以最低的税收负担处理财务,运营,组织和交易。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中越来越受到关注。当代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内在动力是获得最大的利润,而利润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税收负担的权重。
由于税收贯穿企业生产和经营的整个过程,因此生产和经营的每个环节的实现都必然伴随着税收的阴影。为了成功地节省税款,企业应在经营过程中根据定额征税的特点。将其纳入企业成本管理并进行有效的财务计划。
避税。通过利用税法本身的漏洞或不完善之处来减轻税收负担是纳税人的选择方案。此类避税活动会给国家财政造成损失,但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税务机关也无法像对逃税和逃税一样施加法律制裁。
税收筹划和避税之间有什么区别和区别。他们普遍认为,避税一词似乎比税收筹划更重要
更熟悉,更具体,或多或少地保持联系,或多或少,并且税收筹划会改变说避税的新方式吗?很少有人将税收筹划与避税相混淆,这会对税收筹划的正常发展产生许多不利影响。
不可否认,税收筹划和避税都是要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最终目标,但是税收筹划是一种科学的分析和决策方法,因此得到大力推广。避税对于税收审计监督很重要内容。因此有人提出质疑:“既然都是为了减轻税收负担,无论用什么手段来减少国家的税收,他们都在挖国家的“脚”。应该反对。歧视。”
我们可以从实践中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山东省烟台市一家纺织工业企业出口的产品为各种纺织面料。 1999年下半年,国家将纺织原料和产品的出口增值税退税率提高到15%,但服装出口的增值税出口额更高。公司结合了自身的技术实力并认真研究了国际市场的需求,决定将退税率提高到17%,从而决定将其领先的出口产品转换为服装,以获取更高的出口退税率。减轻税收负担成本后,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大大提高,出口创汇已取得重大突破。
以上是税收筹划的典型示例。由此可见,国家经过企业规划,虽然退税额增加,但已经达到了鼓励出口创汇的宏观调控目标,并取得了长远的效益。可以说,税收筹划是国家与纳税人的“双赢”选择。并在以下示例中。同样是要获得更高的出口退税,但这是通过避税实现的,其结果是国家利益的绝对减少。
广东省广州市的一家公司是专门从事特种山产品出口的外贸企业。 1999年12月,小规模纳税人以每吨1,000元的价格购买了50吨山产品。对于出口,但当时山区产品的市场价格为750元/吨。同时,双方同意该公司可以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50吨这种山区产品,当月优惠价为500元/吨。员工福利。进行此操作后,该公司可以获得1923.07元[50×1000÷(1 + 4%)×4%]的退税,而在正常市场价格下只能获得1442.30元的退税。小大型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没有增加,国家还额外退税了480.77元,但出口量却没有增加。尽管这种“税收筹划”的金额不大,但这是一项避税协议,遭到了税务部门的反对。
在记者的采访中,许多公司抱怨:“我们不愿走国家劝阻的避税之路,但我们无法说出税收筹划的手段是什么,以及如何做再次。避税。 ”
这是因为避税方法显然与偷窃和逃税等国家法律并不抵触,而且其不合理的逃税负担被掩盖了,因此在具体实践中,它看起来非常聪明。它通常被认为是税收筹划实践。
根据调查,目前企业中的避税方法通常有两种:一种是避税方法不能确认其非法性,但在当前的税收体系中是一种疏漏。
避税的另一种情况是可以确认它是非法的还是非法的,但是实时监控它的成本太高而无法操作。例如,在企业的经营中,只允许将所得税限制在有限的商务招待之内,并巧妙地输入名称以输入其他可以全额支付的费用项目;企业采用各种方式推迟收入账户以减少当期利润,减少当期应交所得税等。
这些方法要么违反实际的经济行为,要么在法律法规的边缘上发表文章,实际上更接近于偷窃和逃税。
税收筹划中用于降低税收成本的方法与上述避税方法完全不同。税收筹划方法是一种科学合法的决策方法。它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决策方法的重要分支。在理解和利用方面,这是利用形势并充分利用税收政策的体现。
在过去的公司业务决策中,存在着一个更为突出的问题,即,较少的定量分析和较少的税收考虑量化因素,因此在将来有很大的潜力。
税收筹划虽然仍然是新事物,但已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并为许多企业带来了比避税更多的收益。一个来自企业界的朋友曾经告诉记者,当他将化妆品厂与濒临破产的另一家化工厂合并时,化工厂提出的最低收购价很难接受,但考虑到合并,合并后的公司可以弥补所得税前损失的因素,经计算,化妆品工厂可以接受化工厂提出的最低价格而不会损失。合并后,化妆品工厂改善了业务结构,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税收成本。
在经济生活中,我们必须正确把握税收筹划与避税之间的界限,以避免跨越边界的不利后果。知道这一事实,就要充分利用税收筹划手段,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努力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
税收筹划应包括三个内容:一是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的税收筹划;第二是采用非非法手段进行避税计划;第三是采用经济手段,尤其是价格手段的税收转移计划。
中国目前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个是税收筹划专门指的是一种节省税收的计划。换句话说,这就是将节税等同于税收筹划的观点。第二个是将税收计划扩展到各种类型的欠税和未缴税款,甚至将逃税计划和欠款计划纳入税收计划的概念中。如果把第一种观点称为“狭窄学校”,那么这种观点应被称为“广义”。我的观点是,以逃税为代表的非法方法不在税收筹划范围之内。税收筹划应包括所有使用法律和非非法方法进行的税收筹划以及对纳税人有利的财务安排,主要包括节税计划,避税计划和传递计划。
1.逃税,逃税,欺诈和抵制税收不是税收筹划
以节税,避税和转嫁为代表的纳税计划是在遵守税法或至少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进行的,以逃税为代表的“偷窃和欺诈性的税收抵制”绝不是税收筹划。
1.逃税的法律责任:逃税是指在纳税人的应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并可以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不公平或非法手段逃避其应纳税义务的行为。逃税是非法行为,应受到惩罚。
中国对逃税也有特别的处罚。1992年9月4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逃税,反税收犯罪的补充规定(简称“补充规定”)规定:“逃税金额占10%以上。欠款额和逃税额数额超过三万元的,或者因逃税而给予税务机关第二次行政处罚和逃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逃税额的五倍;逃税额占应纳税额。偷逃税额超过30%,偷逃税额超过10万元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倍以下的罚款。应被强加。 “”扣缴义务人应采取前款所列措施,不得付款或少缴少收的税款,占应交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一万元以上的,处前款规定。 ”
2.逃税的法律责任:逃税是纳税人无意中少付或少付了税款。由于税务机关还对逃税承担某些责任(例如,薄弱的税收优惠,工作遗漏以及税法过于复杂等),因此中国的税收征管法对逃税没有单一的法律责任。 。但是,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税收欺诈的法律责任:税收欺诈是指欺诈和欺骗手段,将以前未发生的应税行为欺骗为应税行为,并将小额应税行为伪造为大量金额。应税行为,并因此从国库中非法欺骗出口退税。因此,税收欺诈专门指中国的出口欺诈性退税。在这方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明确规定:“企事业单位采取虚假申报,虚假申报生产,经营的商品出口等欺诈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情况,金额超过5万元。处以少于税收五倍的罚款,并监禁负责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不超过三年的监禁或拘留。 ”
4.抵税的法律责任:抵税是通过暴力或威胁拒绝纳税的。抵税是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抵制缴纳税收义务的违法行为。
针对税收,补充条款阐明了以下法律责任:“被判处最高三年监禁或拘留,并处以不超过纳税额五倍的罚款;如果情况严重,则处以更高的罚款。三年中超过七个有期徒刑一年以下,并处以拒付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使用暴力手段抵制税收并造成重伤或死亡,应根据伤亡罪或杀人罪严惩,并应根据前款规定处以罚款。 ”
5.欠税的法律责任:欠税是指当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期限时发生的延长税收的行为。通常,欠款分为两类:主观欠款和客观欠款。如果欠款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则是故意欠款。例如,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打算开设长期账户,使用现金结算付款并进行资金处理。银行体外循环并不意味着没有钱,而是它们不想按时,全额或什至完全不付款。但是,无论欠税原因是非法的。
对于欠缴税款的法律责任,中国《补充规定》的处罚是:“纳税人交纳欠款税款,并采取转移或隐瞒财产的方式,妨碍了税务机关追收应缴的税款。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五倍以下罚款。金额超过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少于欠税额的五倍。 ”
值得注意的是,经营者和管理者没有欠税,《税收管理法》第20条规定:“如果纳税人由于特殊困难无法按时纳税,则县级批准,可以延期纳税,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这意味着,如果纳税人有特殊困难,只要他在税务机关批准并批准的纳税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他最多可获得三笔每月延期纳税的最后期限,以及“在批准的期限内,不会收取任何滞纳金”,但是在海关批准海关之后,将在延期期间每月支付10%的利息,并且不会收取任何滞纳金。 。
2.避税计划的概念和特征
避税计划和节税计划不同。避税计划也与逃税计划不同。它使用非非法手段达到少缴或不缴税的目的。因此,避税计划既不违法也不合法,而是介于两者之间。这是“不非法的”。
因为避税计划使用非非法手段来逃避税收义务,所以对国家税法的危害与逃税一样多。直接的结果是,这将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而间接的结果是,税收制度具有不公平和社会腐败,因此需要通过反避税来抑制避税。但是,避税和逃税本质上是不同的。逃税是非法的。它依靠非法手段来达到少缴或免税的目的。因此,应依法严惩逃税,严加规避税费。诸如加强立法,收集和管理之类的漏洞通常不能依法予以制裁。
“非法”,“非非法”和“合法”的确切含义完全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国内法,对于跨越国界的法律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将出现这样的现象,即在国家A中的非法行为可能是在国家B中的合法行为。因此,从国际分离的观点来看,很难从国际分离的角度判断哪些交易,业务和情况是非法的。换句话说,有时很难在避税与逃税之间,甚至在避税与节约税之间划清界限。在某些国家/地区,任何违反法律意图的做法都被视为违反法律。在这样的国家,逃税和避税之间的界限更加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