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第三国或地区的干预达成的任何贸易都称为“再出口贸易”,也称为:“第三国再出口”,或简称为“再出口”,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之一。反倾销。
在香港开设贸易公司并开设帐户;
这些商品在大陆生产,该公司在大陆运营;
货物从大陆出口,在香港收取外汇;
利用香港公司作为离岸业务来避税。
以上程序仅限于贸易公司,而该国目前正在防止这种避税行为,并将在未来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