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均应在所得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是所有工资收入减去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金额。因此,公积金完全免税,无需缴税,但是公积金在每个地方都有上限。不可能为所有收入支付公积金。通常,在每个地方或企业中,工资的8%,10%或12%这三个比率并不完全相同,并且可以满足这三个比率。
根据规定,企业发行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规定标准内税前扣除,但有两个条件:
首先,按照规定建立公积金。这是由一个特殊部门(如建筑部门或财务部门)批准的,并设立了一个特殊账户和专用住房公积金。
其次是发行的公积金不超过标准。该标准是根据上一年度地方政府部门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各地不同。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人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之前扣除为费用。超出部分应合并计算个人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