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着回答。
劳动合同显然是不合理的。合同可以规定,当工人终止合同时,您将被要求支付违约金。不被混淆。因此,该规定是不合理的,应无效。如果公司不支付竞争补偿,则可以免除竞争禁止。
您以妻子或姐妹的名义注册公司而不违反协议,因为公司的肤浅特征是合法的,而公司的股东不是您。但是,如果您仍在从事公司业务,那就是不正当竞争,因为您和公司实际上是雇佣关系,所以您违反了竞争禁令(当然前提是竞争协议的条款有效)。
竞争限制协议只是公司的一项措施,旨在防止员工在离开公司后将在其受雇中学习或掌握的商业机密应用于竞争公司。该协议的详细信息未详述,因为该协议的存在限制了您从事相关方面的工作。如果您在离开公司后需要履行本协议,并且在履行竞争限制期间您从事相关工作并使用某些原始合同,则公司将向您支付赔偿金(也在文章第8条中提到)。公司的秘密资料(或对原公司有疑问后取得证据),则需要向原单位支付违约金(按文中约定为10万元);
竞争限制通常为两年。请在两年内遵守此协议,并注意单位支付的赔偿金。如果单位不要求您继续执行此竞争限制协议,则将其签发给您。解除竞争限制协议并停止支付补偿的证书。
注意:
1.文本规定竞争期限为两年(即从签署之日算起,他需要在离开公司后的两年内支付剩余的月薪,如果他在两年后离开,年,并且没有续签此协议,没有赔偿)
2.在工作期间,您将不会获得此补偿。
特别提醒:我知识渊博,只在业余时间学习。如果您需要准确掌握它,建议您咨询律师事务所。
竞争限制合同
甲方:(企业)营业执照代码:
乙方:(雇员)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的了解具有重要影响,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以下条款,并达成了以下条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于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乙方的义务
1.1未经甲方同意,他在任职期间不得为自雇人士或为与甲方同行业的他人经营;
1.2不论从甲方辞职的原因如何,在离开甲方后的三年内都不会雇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部门。
1.3不论出于何种原因离开甲方,在离开公司后的三年内,您都不得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产品的生产机密。
其次,甲方的义务
自乙方辞职后,乙方开始计算竞争限制之日起,甲方应在竞争限制期内向乙方支付一定的竞争限制补偿金。补偿金额是离开甲方单位一年前的乙方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福利,劳保等)。补偿费每季度支付一次,甲方通过银行向乙方的银行卡付款。乙方拒绝收取的,甲方可以向有关各方提取补偿费。
III。违约责任
3.1乙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甲方,是甲方一年前底薪的50倍。离开甲方单位。同时,乙方因违反合同取得的收益应退还给甲方。
3.2甲方没有履行其义务,并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争限制补偿金。甲方应一次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000元的罚款。
第四,争议解决
由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它将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他们已经仔细阅读了合同的内容,并充分理解了合同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