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21条税法第6条第1款第4项和第6项提到的每个项目,均应如下确定:
(1)劳动报酬收入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应当一次性取得;如果属于同一项目的连续收入,则在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应计一次。
为了避免因一次性收入过多而造成高税收负担的问题,最好在不同的月份进行征收。
服务人员的费用超过800元,如何合理避税:
1.重新调整用途。签发其他发票进行付款。
2.视为薪水。但是,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障。可行性很低
3.保留帐户。
4.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开具发票。交营业税,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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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害怕恶意采用
坚持追求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