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接收死亡赔偿,汽车损坏赔偿和医疗保险等保险付款和索赔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不可避免的。
保险索赔免税
避免遗产税
不受债务影响
解决家庭问题
香港本身就是避税天堂,2006年以后无需征收遗产税。即使在对美国征税的美国,只要它是人寿保险的付款,无论在哪里购买,它都可以避免税收和债务。来香港购买保险的富人大多渴望“避税”,“避债”和“避险”的资产转移功能。保险是高密度的无形资产。据知情人士透露,一些濒临破产的中小型业主实际上将其业务抵押给内地银行以提取现金,然后转移到香港购买保险。即使公司被清算,手中的保险单也不会浮动,无法达到资产保全的目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和外国企业职工海外保险费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01号):
1.企业为在中国工作的雇员所支付或承担的各类海外保险费,应以支付雇员的薪金和工资的名义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员工个人收入的收入和工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进行适当的报告和支付。
2.在知识国家范围内工作的,由企业支付或承担的,未从企业应税收入中扣除的雇员的海外保险费,原则上也应包括在该雇员的个人工资和工资收入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声明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那些确实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规定承担相关国家法律不受管辖包括在员工的个人应税收入中。
3.在中国工作的个人雇员所支付的各种海外保险费,不得从其个人应税收入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