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信托基金受法律保护,破产无力偿债,继承可以避税
家庭信托是个人或家庭委托代表财产管理方法管理和处置家庭财产的信托机构,以实现财富计划和继承目标
是。现在,许多家庭信托可以直接在海外设置信托。例如,像开曼群岛这样的免税天堂可以少缴税。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则始终需要征税。
关于家族信托的财产隔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没有不确定性。
于2001年10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是国内家庭信托的主要法律依据。
其中,第15条明确规定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在某些情况下(包括信托本身的债务,税款,享有优先权的债权人在建立信托之前应偿还信托财产)信任并依法行使)该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但应注意的是,中国目前对信托财产的注册尚无明确规定。缺乏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会导致财产和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其所有者不能将这种财产作为信托财产向公众表达。
商业信托也将出现同样的问题。
但是,根据国内有关商业信托的现行判例,法院将根据信托和其他相关文件,将以“ XX信托公司”名义注册的相应财产基本上确认为信托财产。
因此,尽管中国没有信托财产注册系统,但如果将股权,房地产和其他财产用作信托财产,则家庭信托财产的家庭隔离也将存在且没有不确定性。
A2:为了确保家庭信托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避免与家庭信托的有效性有关的任何挑战,客户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是确保信托财产的合法性,客户有权处置此类信托财产。
信托法明确规定,建立的信托财产必须是客户的法律财产,这有两个含义:
首先,用于建立家庭信托的财产必须归客户所有。建立家庭信托之前,有必要对不同财产的所有者进行分类,以确保信托财产的合法所有者是个人客户,而不是其所控制的公司之类的法律实体。
其次,用于建立家庭信托的财产必须是合法财产。
目前,一些所谓的专业人员夸大了家庭信托的资产隔离效果,他们认为,只要建立了家庭信托,即使信托财产是灰色财产甚至是非法财产,家庭信托仍然可以受保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私人利益侵犯了公共利益,则通常将私人利益视为非法和无效。因此,如果非法获得客户的财产,则由该部分财产建立的家庭信托将被视为无效。
同时,目前,家庭家庭信托的委托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用来建立家庭信托的大部分财产是受托人夫妻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共同财产的重大处置需要另一方的同意。因此,在建立家庭信托时,委托人需要配偶的书面同意才能建立家庭信托,以阐明委托人有权处置用于建立信托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