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其他公司借帐单和签订合同本质上是永远存在的锚点,也就是说,以他人的名义开展业务,实际运营并支付一定的管理费。此模型不是非法的,但也不符合业务管理规则。
你好!当然,在法律层面上,避税合同是得到承认的,因为该合同是国家认可的,而另一个“合同”不是真正的“合同”,它等同于协议,即你们两个该协议的目的是相互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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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家公司必须有可靠的关系,否则总是很难讨钱。
合同的内容可以由服务或顾问咨询合同签署,即没有实物交付,然后应明确,明确地注明付款时间。
利润分配取决于您与另一方的交谈方式,至少另一方会扣税。
如果以另一家公司的雇员的名义签名,则还必须表明提供给您的钱是税后的。如果
分期付款,则让另一方分期付款给您,也称为背对背付款方式。
回答:
违反法律本身,因为您没有真正的表现,任何非法行为都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既然您的客户违反了合同并拒绝向您支付佣金,那么您应该向我投诉,并考虑在香港是否对此类行为进行行政甚至刑事处罚。这是我不知道的知识盲点。此外,将这笔钱用于避税还是洗钱都是非常糟糕的行为。您帮助汇款,您认为它如何得到保护。即使您不明白,也不建议您将此事做大。这是一项非法交易,需要双方信任。就像您通过其他人介绍它一样,存在很多风险。我建议你在这里停止,避免带来更多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