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分受益单位
(1)受援单位必须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直属机构。如果受益单位是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则不能在税前扣除。
(2)对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的慈善捐赠支出必须在公司所得税的结算和缴纳年度中,并且收受单位由财政,税收和民间团体共同发行。事务部门。相反,它不能在税前扣除。
2.取得帐单是合法的
在减税之前,不可能使用行政机构来结算帐单。取而代之的是提供省级(包括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盖章的公益捐赠票据,并加盖捐赠者的印章,或者由捐赠者盖章。“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用作合法扣除证明。
3.捐款必须随时间分享
实际上,一些企业有大量的一次性慈善捐款,而且时间很长。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将其分配至当期营业外支出。例如,为了获得政府投资的城市体育公园的冠名权,甲公司向市慈善总会(由市财政,税务,民政部门联合发布的名单)捐赠了800万元人民币。在2015年1月存款。根据合同规定,甲公司获得命名权的期限为5年,即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捐赠单位出具了捐赠收据800万元。于2015年,分摊至“营业外支出”金额= 800÷5 = 160(万元)。
4.应调整直接捐赠
基于政府对贫困人口的帮助方向,该公司根据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贫计划,直接向贫困村庄,农民,城市居民,城市小学和贫困学生捐款。尽管这种行为是公共福利,但不符合税法对公益捐赠的要求。因此,企业产生的直接捐赠费用必须征税并增加。
5.重新计算虚假利润
实际上,企业首先根据自己准备的年度“利润表”申报公司所得税,然后雇用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的会计错误,并且计算出的利润不真实,则必须对会计报表进行调整。确定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时,其计算依据为调整后的利润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