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过无形资产转让定价。通过在相关公司之间转移专利和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可以通过提高或降低转移成本来实现利润转移。由于无形资产没有以市场标准价格为参考,因此它们比商品和服务更加自由,灵活和方便,因此无形资产的转让已成为转移利润的理想渠道。
3.通过资金转移定价。为了调整关联公司的盈亏,集团公司需要必要的资本借贷和融资。在这方面,总公司可以向高税率子公司实施高利率贷款,向低税率子公司实施低利率贷款,使利润可以从高税率公司转移到低税率公司。率公司,减轻整体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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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税务专家肖雯和爱德华将避税天堂定义为:“避税天堂是指人们不必为拥有资产或赚取收入而缴税或仅比主要工业国家少得多的地方税”。百慕大,巴哈马,瑙鲁,开曼,马恩岛,列支敦士登,香港和澳门等数十个国家已被视为世界上相对典型的避税天堂。
2.转让价格是指跨国公司的内部公司在相互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时设定的内部交易价格。由于跨国公司内部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同于普通独立公司之间的关系,因此其内部价格不是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因此我们称之为转移价格
刚刚咨询过宣融财务部的会计人员才了解这一点(您可以在网上搜索宣融以了解更多信息),他们说:
转让定价方法是公司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指的是以下事实:参与产品交换和销售以分享利润或转移利润的经济活动的双方并非基于市场公平价格它是一种基于企业共同利益的产品定价方法。使用这种定价方法的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允价格,以达到减少或免税的目的。
转让定价的避税原则通常适用于具有不同税率的关联公司。通过转让定价,高税率公司的部分利润将转移到低税率公司,最终将减少两家公司支付的税款总额。
例如,对于一个基本税率为17%的增值税公司,为了减轻增值税负担,我们将自己生产的半成品以11%的低税率卖给了联营公司,低廉的价格。尽管公司的销售额有所减少,但结果,关联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并且企业也可以从中分享更多的关联利润,从而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您可以看一下《 OECD转让定价指南》,每年都有一个版本,但是几乎一样,转让定价的反避税方法主要是从合法性和合规性两个方面考虑的,不需要说合法性,合规性行为,主要根据转让定价方式的选择和相应的工作。任何了解反避税的人都知道转让定价原则是公平交易原则的应用。我国称之为独立交易原则,即没有关联关系的独立各方之间的定价原则。因此,要确定跨国公司是否涉嫌避税,应在可比较的情况下比较其交易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利润,红利等)(主要是比较特定的产品特征,承担功能风险,经济合同条款环境和其他因素),是否与可比方一致,如果不一致,则应进行合理调整。当前,在我国有形资产的买卖中,交易净利润法被用来确定企业是否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
具体方法是在BVD数据库(这是要购买的商业数据库)中选择可比公司(一组数据,包括符合筛选条件的公司),然后选择这些可比公司中的一个财务指标(通常为净利润)用作参考值(由于这些公司的财务指标通常不一致,因此可以使用中间值)作为调整公司声明数据的基础。具体请参见国税发[2009] 2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