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税收改革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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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为了适应经济体制转型和与国际市场经济一体化的要求,中国必须在改革开放后进行第三次全面税制改革。从出口退税改革开始,中国新一轮税收改革已经开始,以结构调整为特征的新一轮税收改革已经正式启动。新一轮的改革是在前两次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税制,完成税制改革。它的必要性很大程度上源于当前税收共享体系本身的缺点。当前税制的结构缺陷需要税制改革和税制结构调整。
首先,回顾一下之前的两项税制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行了两次全面的税收改革。第一个是1983年至1984年的“税收利润改革”。它对计划经济体制的税制进行了重大调整,并且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进行了重大调整。1994年开始第二次改革,以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基本统一各种企业的税收制度,特别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尽管1983年实施了“两步制利润改革”,1994年实施了以税种为基础的工商税制和分税制的综合改革,但深化财政税制改革还是很重要的。体制,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调动地方积极性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同时,在设定了财政合同和各种地方税之后,财务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地方经济利益。因此,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特别是地方国有企业,不可避免地在许多方面形成了利益。社区,这也导致了当地保护的现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现行税制的局限性日益突出。
2.各种税种的缺陷需要新一轮的税制改革
1.增值税需要转变。增值税是中国最大的税种,是对产品生产,流通和劳务各个环节的增值税征收的流转税。它通常分为两种:生产和消费。两者的区别在于减税额:前者是指扣除原材料采购所含税款,购置的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予扣除。后者是所有外包项目都包括原材料和固定资产。允许扣除税款。实际上,增值税过渡等同于一般减税。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为了维持原有的税负和抑制投资过热,中国实施了基于生产的增值税。据测算,企业生产型增值税税负比消费型增值税税负高6个百分点。生产性增值税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增值税尚未完全涵盖营业税的替换。增值税尚未在金融,保险,运输,建筑和安装等服务行业中实施。
增值税转型有利于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改善中国的产业结构;同时,解决增值税转型和双重征税问题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目前,增值税转型已经开始试行。第一阶段的目标是在全国范围内减少对机械和设备的投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所有新的固定资产都包括在扣除范围内。
2.国内外企业的所得税需要合并。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内外资企业的税负水平和优惠政策存在差异。